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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房产政策法规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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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你说的这种情形非常常见,属于公房拆迁,在国务院拆迁管理条例中没有规定处理方式,但目前主要的处理方式是:1、现场房改,职工缴纳房改费用,将公产变私房,这是对职工最有力的;2、货币补偿,房屋重置成新价归单位,其余的归职工,这种属于单位拿小头,职工拿大头;3、强制性产权调换,再安置一套房屋,产权归单位,但还归职工居住。至于房屋用途变更,按要求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才生效。但各地拆迁考虑到实际情况,对住宅做营业用途的,按照营业和连续缴税年份给予一定补偿。具体拆迁中,原则看国务院拆迁管理条例,具体要看省拆迁办法和所在城市的拆迁实施细则,对价格产生最大影响的是估价方法,一般来说采取综合评估法的被拆迁人吃亏,采取市场比较法的被拆迁人有利,原因在于市场比较法要考虑市场房价和地价。

    你说的这种情形非常常见,属于公房拆迁,在国务院拆迁管理条例中没有规定处理方式,但目前主要的处理方式是:1、现场房改,职工缴纳房改费用,将公产变私房,这是对职工最有力的;2、货币补偿,房屋重置成新价归单位,其余的归职工,这种属于单位拿小头,职工拿大头;3、强制性产权调换,再安置一套房屋,产权归单位,但还归职工居住。至于房屋用途变更,按要求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才生效。但各地拆迁考虑到实际情况,对住宅做营业用途的,按照营业和连续缴税年份给予一定补偿。具体拆迁中,原则看国务院拆迁管理条例,具体要看省拆迁办法和所在城市的拆迁实施细则,对价格产生最大影响的是估价方法,一般来说采取综合评估法的被拆迁人吃亏,采取市场比较法的被拆迁人有利,原因在于市场比较法要考虑市场房价和地价。收起

    j***

    2008-10-30 11:40:00

  • 按政策是不允许的,都针对产权人,也就是你的单位,看单位怎么给你分担了

    按政策是不允许的,都针对产权人,也就是你的单位,看单位怎么给你分担了收起

    s***

    2008-10-31 10:22:00

  • 搞个个体执照与本房地址及门牌相同即可

    搞个个体执照与本房地址及门牌相同即可收起

    y***

    2008-10-30 14:36:00

签约

  • 集体购房签约时,有什么注意事项如题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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