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买的是商业团体意外保险,09年10月份车间有个员工搞到工伤,保险公司11月份赔款3000元打入我司银行账户,下面我是这样做会计分录的不知是否正确? 借:银行存款-农行 3000元 贷:其他应付款-福利费3000元 付给员工 借:其他应付款-福利费3000元 贷:现金3000元 或另外一种做法 借:银行存款-农行3000元 贷:其他应收款3000元 如果做其他收款要纳税吗? 我厂是一般纳税人
你仅属于代收代付,应该无纳税义务,但是你的会计处理的入账科目有点问题,如果你记入福利费科目的话,容易引起税务机关怀疑,认为你们公司有为员工报销医疗费的福利,可能引起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风险。因此,建议记入其他科目。整个会计分录应选择第一种。其次需注意团体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且不得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