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医疗保险

首页 人流可以报保险吗

医疗保险

我在安徽买的20块的医疗保险,可是我在扬州动的手术.请问我可以报吗?4000块能报多少啊?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09-01-13 14:31:07
  •   关于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待遇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新农合经办机构:
    鉴于2008年起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现对《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皖卫农【2007】89号)中有关补偿条款相应调整如下:
    一、住院补偿封顶线由3万提高到5万元。
       二、在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一级医院)、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级医院)、县(市、区)外协议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提高10、15、15个百分点。《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皖卫农【2007】89号)中补偿比例表格相应修改如下: 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一级医院)起付线 100元/补偿比例(名义补偿比) 70%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级医院)起付线 300元/补偿比例(名义补偿比) 65% 县(市、区)外协议医疗机构(原则上为三级医院或二级专科医院)起付线 500元/补偿比例(名义补偿比) 10000元以下55%; 10000元及以上65% 三、住院率大于3。
      5%或农业人口小于10万或县外住院人次占总住院人次25%以上的县(市、区),上述表中的县级、县外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可下调5个百分点。 四、保底补偿比例由20%提高到30%(实际补偿比)。 五、《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皖卫农【2007】89号)中的其他内容继续执行。
       六、本通知追溯至2008年1月1日起生效。2008年参合农民在1月1日至本通知收到之前已经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按照本通知要求给予补齐。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列入省政府18项民生工程,社会各界和媒体十分关注。《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皖卫农【2007】89号)和本通知提出的补偿标准是限低标准并已向社会和媒体公布,各县(市、区)要认真执行,切实保证参合农民得到更多的补偿待遇。
       。

    y***

    2009-01-13 14:31:07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