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如何缴纳所得税?
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如何缴纳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 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 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 挥部、合同段等)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 产总额应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由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税发 (2008)28号文件规定的办法预缴企业所得税。
答:有限合伙制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由一个或多个普通合伙人组成,经营企业并承担合法债务和义务,且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作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有权使用企业的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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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是河北省国税审定8中发票中的一种,没有特殊的含义。增值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解释权在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无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