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机动车环保标志补办和办理临时标志的规定是怎样的?
苏州机动车环保标志补办和办理临时标志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因车辆发生事故导致有效期内标志遗失需申请补发的,申请者应填写《江苏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补发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苏州市环保局批准并报省环保厅备案后予以补发。 二、因其他原因导致标志遗失需申请补发的,申请者应填写《江苏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补发申请表》,并在本地媒体刊登遗失启事,经苏州市环保局批准并报省环保厅备案后予以补发。 三、因特殊情况需申领临时标志的,申领者应提供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临时车牌及车辆技术说明书,由苏州市环保局组织核发,并报省环保厅备案,标志的有效期不超过30天。 四、市区环保标志补发办理地点设在苏州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污防控中心(道前街170号)。咨询电话:65234813。
答:(一)申领条件:个人车辆申领标志提交如下资料:《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核发登记表》(可在市环保局网站下载打印)、机动车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正证和副证...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