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情况下应该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南京哪些情况下应该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拒绝接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6、未按规定办理定期申领手续的; 7、领取期满的; 8、死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答: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