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绍兴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答:金华市社保处:生育保险申报补偿步骤: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并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可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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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35698456(麻烦设为好评,O(∩_∩)O谢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