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是否违法?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违法?
对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式,《公司法》和《证券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证券公司或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自然人股东通过中介公司或者通过媒体宣传向不特定自然人转让其股权,在法律上属于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行为,是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行为。国务院《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通知》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
严禁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股票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由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机构经营,未经证监会批准,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原始股的买卖方式,基本上都属于这种情况。 因此,维权律师团认为,虽然《股权转让协议》在表面上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但是这种转让行为违反了国家强制性的规范,属于无效合同。
答:当然不合法.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详情>>
答:海峡人才网。 中华航运网。 厦门货代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