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条件?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条件?
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款。 2、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出。 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10万元;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上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20万元。 3、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4、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满两年未再就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退休、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以及出境定居的,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答:[挤眼]要提供全款付清的发票哦!(将公积金支取款转入个人银行借记卡中,职工需提供银行借记卡客户回单)购买本地商品房需提供: (1)《商品房预售合同》; (2)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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