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什么问题亟待立法解决?
城乡规划什么问题亟待立法解决?
城乡规划为“政绩工程”让路,一任领导一个规划,每座城市都像出自一个模子、城市街道你方填罢我又挖……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城乡规划法草案时,坦言目前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存在许多问题。他们提出,要通过制定城乡规划法,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
问题一:长官意志 建议:规划一经批准 不得随意变更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城乡规划一经批准,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修改。“这方面的教训非常深刻:一些地方的主要领导换了,思路就变了,上届领导的规划也就改了。今天立、明天撤,劳民伤财。
”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赖爱光说,“城乡规划应从长远着想,不能上一届政府绿化,下一届政府砍树,届届搞自己的‘形象工程’。”此外,他还提出,“城乡规划要修改时,除本级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外,还要有上级部门和原审批专 家参与,邀请公众参加,并要经本级人大常委会专门审议。
” 常委会委员王云龙举例说:“有一个城市原来规划路两边建20米的绿化带,还请了专家论证。后来换了领导班子,绿化带就改为50米,结果路边很多新盖的房子又要拆掉。”“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城市,过十年去看基本还是那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吉佩定说,我们的城市建设有些方面事先没有好好规划,带来的后遗症相当严重。
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规划一经批准,就要按规划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草案应作出针对性的规定。 问题二:政绩工程 建议:多做基础工作 少搞形象工程有常委会委员提出,当前一些地方政府盲目扩大建设规模,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往往5年就能“完成”20年的规划指标。
“这等于变相改变了总体规划,使其丧失约束力。”这位常委会委员说,“建议草案明确规定城市、县、镇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修改需经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制定近期规划时,还应采取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专家和群众代表的意见。” “我去21个省市看过,许多地方在城市规划上普遍带有作秀现象。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春亭说,“小县城也建大广场,也得建环路,超前太大。” “在城乡规划中,基础工作应该多做,形象工程要少做、不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肖说,“这一点要从法律上加以明确。” 问题三:马路“拉链” 建议: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 “在我国,还存在城市建设部门协调不够的现象。
”吉佩定说,“街道上市政施工不停:今天是这个部门施工,明天是那个部门施工;今天你在马路上挖了填,明天他又在马路上挖了填。居民将此戏称为‘拉链工程’。” “城市规划建设一定要有长远的眼光、战略的观点。”吉佩定建议,城乡规划法草案应对此作出相应规定。
“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规划建设还存在“重上不重下”的问题。“在建设过程中,十分注意地面的东西,不注意地下的东西。地上彩灯闪闪,地下到处漏水。”张肖说。 问题四:千城一面 建议:提倡有中国特色的建筑 “我国很多县城的规划很差,几乎都是一个面孔。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郭树言说,“一个城市应该有一个城市的风格,有自己的历史文化表达。”他建议,在法律草案中应对此加以强调。“建筑能够体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杨长槐说,“同时,建筑又能够展现民族的智慧。
如上海周庄、山西乔家大院等,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在建筑方面的智慧和聪明才智,表现了中国人特有的审美观。” “回头看看我们这么多年来的现代化城市建设,很了不起,但也让人感到有很多遗憾,集中的一点就是没有体现我们的民族特色,照搬的东西太多了。
”杨长槐提出,目前城乡规划法草案在提倡有中国特色的建筑方面几乎没有涉及,建议草案强化这方面的内容。
答:举国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打破了以往将城市规划和乡村规划分别立法的格局,将城乡规划统一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