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价新政是怎么样呢?
广州房价新政是怎么样呢?
据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有关商服类产品的规定:“(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法人单位购买的商服类物业不得作为居住使用,再次转让时,应当转让给法人单位。本通知施行之前,已购买的商服类物业可转让给法人单位、也可转让给个人;个人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 “3?30”新政当晚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但该解读仍然对“新政之后个人购买的二手公寓和商铺是否能再次转让给个人”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说明。 日前,网上一份名为《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文件》的内部文件流出,透露了新政后购买的二手公寓和商铺的转售问题:2017年3月30日后个人购买的商服类物业,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方可再次转让,可转让给法人单位,也可以转让给个人。
12日,市住建委终于发布了最新说明:我市3月30日发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65号)第三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本通知施行之前,已购买的商服类物业可转让给法人单位、也可转让给个人;个人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此在业务操作规程(穗登记[2017]34号)上明确“2017年3月30日后个人购买的商服类物业,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方可再次转让,可转让给单位,也可转让给个人”。属于政策本意在执行层面的具体办事细则,并无歧义。
换言之,“3?30”新政之前拿到房产证的公寓,可以卖给个人,也可以卖给法人单位;但“3?30”新政之后的公寓则被分别进入两个市场:一个是法人单位市场,“3?30”后买入的无论一手还是二手物业,都只能卖给法人单位,只能在法人单位之间流动;另一个是个人市场,“3?30”后个人已不能再买一手公寓了,但个人买入的二手公寓,则没有限制销售对象,可以卖给个人,也可以卖给法人单位,但必须取得不动产证2年后才可以转让。
答:房价是目前最令政府头痛的问题,一头地产业占GDp的比重较大,产业链长,市场刚性需求仍很大,另一头百姓叫苦连天嫌房价太高给政府施压,其实,这只是市场短期供需结构失...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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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社保金的封存是只因为离职或学习等原因,暂时停缴费用,暂时中止保障,但关系和帐户依旧存在,将来可以启封续保。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