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P500第37条对商业发票中货物的描述有哪些规定呢?
UCP500第37条对商业发票中货物的描述有哪些规定呢?
商业发票中的货物描述,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的相符。其它一切单据则可使用货物统称,但不得与信用证规定的货物描述有抵触。” ISBP的第59至72段就发票的标题、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货物描述等问题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并澄清了一些此前存在争议的问题。
答:一、信用证数量溢短装条款与金额不配套 信用证根据合同条款对货物数量,作了溢短装条款的规定,但对信用证金额却没有作相应规定,允许金额有一定的增减幅度,这就导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