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人员评定伤残等级的审批程序有哪些呢?
伤残人员评定伤残等级的审批程序有哪些呢?
(一)申请 1、无工作单位的伤残人员,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写出证明材料,连同本人档案材料(包括原始证明、病历和现场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等一并送县(市、区)民政部门申办。 (二)受理 1、县(市、区)民政部门初审认为具备评残资格的,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残情检查,由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伤残等级医学鉴定意见。 2、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残情鉴定,写出综合报告,填写《新评残审批表》或《补评残审批表》一式四份,连同本人申请,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一并报送地级市民政部门审查。 (三)初审上报
答:评定标准需要专业鉴定机构才能知道赔偿标准度居民支配收入自丁残起20九级伤残20%概全面要看具体情况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