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中山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一、起付额以内: 一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000元,市外上级医院1200元;(全部由个人支付) 二、超过起付额部分: 1、市内一、二级医院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2、市内三级医院 (1)、住院费用≤1000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住院费用在10000元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3、市外转院 (1)、住院费用≤10000元(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8%、个人自付22%); (2)、住院费用在10000元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3%、个人自付17%)。
答: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以上年度广州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每人每月按4%的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并按每人每月0.26%的标准缴纳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补...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