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体户口人员迁入广州市居民户口的条件有哪些?
广州集体户口人员迁入广州市居民户口的条件有哪些?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2年暂缓就业年限内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且经省、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审核接收,准予在我市入户的,可办理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2.原外地生源的大、中专院校集体户口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父母双方已迁来本市的,该学生毕业、退学、休学、肄业后可准予随父母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3.办理了《收养登记证》的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的儿童随养父母入户或年满18周岁且已有独立生活能力的福利机构集体户口人员符合第二十条规定的市内迁移条件的,可办理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答: 1.属学生集体户口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审核接收证明、入户卡。 2.属学生集体户口随父母的,提供毕业证书或提供学...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