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退伙了还对合伙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吗?
乔某、曾某、白某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乔某投入10万元资金,并约定以10万元资金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企业成立后,由于经营不善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并在外欠了一些债务。乔某见状,找到曾某与白某商议,欲退出合伙,二人同意,并给乔某退了7万元钱。1个月后,合伙企业破产,欠了20万元外债。乔某对这份债务有偿还的责任吗?
乔某应以7万元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案中,合伙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乔某退伙后1个月即破产,很显然合伙企业债务中的绝大部分是乔某退伙前产生的,因此乔某应以他退伙时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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