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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机构代码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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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机构代码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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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27 11:51:35
  •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建设委员会的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划出的职责
    1。 将城市行政规划区内市政设施管理的部分职责、旧城改造和小区开发管理的部分职责、物业管理的部分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城市危险房屋管理的职责交给城区人民政府实施。
      
    2。 将城区工业入园项目建设审批部分管理职责交给城区人民政府实施。
    3。 将管理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市交通运输局。
    4。 将指导村镇规划管理职责划给市规划局。
    5。
       将行业的工程评优和科技成果评审、转化推广的具体工作,交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事业单位承担。
    (四)加强的职责
    1。 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2。 加强城乡建设统筹,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1]
    主要职责编辑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二)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本市实际情况的住房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统筹管理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
      落实国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研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和修缮、白蚁防治、房屋征收拆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等有关工作。
      
    (五)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全市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全市建筑企业对外交流合作及拓海外市场。
      
    (六)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七)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监管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燃气、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和建设档案等方面工作;负责监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城市建设中有关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市容、园林绿化、土地、供电、通信等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和测量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查。
      
    (八)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规范和促进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九)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和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工作的责任。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和审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十一)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1]
    内设机构编辑
    根据上述职责,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设14个内设机构和纪检监察室。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市政公用设施重点工程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对外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督办、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负责组织编写年鉴、大事记;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党务和群团工作。
      
    (二)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教育科。
    承担委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指导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鉴定工作;指导和管理建筑行业培训教育、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工程专项资金计划和年度城市维护资金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及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本委部门预算和决算工作;负责对委管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核算;负责监管本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指导、监督各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综合汇总和分析工作,指导各县城建统计工作;承担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四)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策法规稽查科。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归口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归口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工作;组织、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参与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整顿工作;指导全市行业政策法规工作;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重要政策的调研工作。
      
    (五)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科。
    负责本委行政审批工作,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负责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窗口;协调、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及县、区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工作。
      
    (六)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管理科(工程建设抗震办公室)。
    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及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综合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和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勘察设计行业及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资质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勘察设计规范的实施;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方案竞选;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工程的建设选址、可行性报告论证的评估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监督和指导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科。
    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分析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保障住房建设,监督管理全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的建设、申请、审查、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督、管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审定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对象;协调市财政、城区政府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负责指导、规范直管公房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直管公房拆迁安置、出售业务及监督管理直管公房修缮、危旧直管公房改造;负责指导全市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八)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处)。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价格稳定以及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本市住房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协调全市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参与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及限价商品房建设工作;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及监督管理个人从业资格;指导、监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配套建设、旧城改造、物业管理、白蚁防治、危房鉴定工作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指导全市房屋的修缮管理及城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依法指导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立、归集和管理。
      
    (九)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产权产籍管理科。
    拟订全市房屋交易与登记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房屋产权产籍及其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权属证书的登记核发工作;负责房产转让、租赁、抵押、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的审查;指导、监督房产测绘面积确权;协调处理有关房屋产权纠纷;协助法院执行房屋查、解封工作;负责房地产咨询、经纪、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管理及行业管理;负责房产评估的指导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并监督管理全市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十)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管理科(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和对外市场开拓工作;协助上级部门管理施工企业、检测机构、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和工程招标机构的资质,以及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注册人员的资格;承担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承担建筑行业的市场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筑业企业队伍管理及人员资格管理;监督管理本市行政区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参与建筑业民工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调剂工作;拟订建筑业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指导、监督散装水泥管理和建筑工地“禁现拌”管理;负责建筑业工程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参与或协助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工地现场;指导房屋墙体材料等建筑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拟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设施管理科。
    负责全市建成城市市政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市政设施建设实施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研究论证工作;组织开展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储备;指导市政行业管理;参与城市建设项目和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组织、协调市政设施工程的维护,对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城建档案管理。
      
    (十二)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用事业管理科。
    拟订全市公用事业的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措施;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城市污水处理、道路桥梁收费行业管理并监督检查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水质督察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城市燃气企业的资质审查、监督和管理工作,参与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指导、监督公用事业行业运行(营)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十三)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村镇建设科。
    拟订全市城镇化发展规划、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细则和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检查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组织开展城镇化配套政策和相关课题的研究。
      
    (十四)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科学技术科。
      
    组织拟订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建筑节能工作;指导行业科技项目的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参与年度实施城市建设项目决策;负责组织或参与城市建设项目的专家论证;负责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论证解决;负责委机关和建设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及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工作。

    薛***

    2018-04-27 11:51:35

  • 2018-04-27 10:51:35
  • 组织机构代码:00760312X

    愛***

    2018-04-27 10: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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