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可以给予何种处罚?
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可以给予何种处罚?
可以给予下列处罚: (1)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 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3)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4)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行政处理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一种重要的方式,是指卫生行政机关依医疗纠纷 当事人的申请,通过行政管理的手段来解决纠纷。其主要有三大作用:其一,启动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