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是如何规定的?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是如何规定的?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 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 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 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这是对安全设备从 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直至其 维护、保养、检测管理要求的规定。
答:《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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