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如何规定生 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如何规定生 产、销售假劣兽药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第八章规定,对于违 反《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 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 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 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 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 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 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 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 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 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 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 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 物制品的,按照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处罚。 。
答:《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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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侧重点不一样,前者更专业一些,因为做的领域小。详情>>
答:山西省教育考试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