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是什么?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在本单位的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中负有生产经营指挥权的领导人员,包括生产经营单 位的厂长、经理以及其他主要的生产经营领导人员。
生产经 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备以下特征:一是,是本单位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的最高负责人,负有生产经营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二是,是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指挥者,也就是生产经营 单位是其日常工作的地点;三是,在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经营 活动中能够有效地实施指挥和决策;四是,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可能同时包括几个高层决策者。
由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生产经营单位中处于 决策者、指挥者的重要地位,因此,其是否重视安全生产,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为了搞好安全生 产,必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 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这样才能促使生产经营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管生产又管安全,而不能 重生产、轻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 全面负责,既赋予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的指挥 决策权,也规定了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义务。
一方面,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有人来统一指挥、 统一部署、统一决策,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服从主 要负责人的指挥,按照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责任制,实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对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出 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 应的安全措施。
另一方面,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 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是法律规定的义 务,不管安全生产,就没有资格成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 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 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 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 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 获得任职的资格。生产经营单位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生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组 织进行抢救。并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 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即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级负责生产和经营的管理人员,在完成生产或经营任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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