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司借款利息怎么做账?
关联公司借款利息怎么做账?
国税发〔2000〕84号文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但是,企业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使此部分利息可以税前扣除 如果借款利率大于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其超过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部分的利息也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答:关联公司借款发生的利息,在税务上主要是看借款方借款金额的大小,如果超过注册资金的50%的,借款利息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而收到利息方,可以冲减财务费用(其实...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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