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2.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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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该条规定的情形时,公司法接着在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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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一步完善中国现行的股东直接诉讼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扩充公司法第111条规定的股东直接诉讼诉因,而不仅局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可将大股东、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侵害股东权益的情况纳入其内。同时,与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规定相呼应,违反公司章程而侵害他人权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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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直接诉讼是指当股东的利益遭受侵害时,股东可以依法径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损害赔偿,诉讼结果也由股东自己直接承担。这是法律直接赋予股东个人的权利。 《公司法》第l53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直接诉讼强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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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所示: (一)股东的知情权和质询权制度 股东对公司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活动情况的了解,是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前提,亦是法律赋予股东的基本权利。《公司法》规定股东不仅有权查阅,而且有权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会计账簿也可以要求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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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股东派生诉讼的激励制度 股东派生诉讼是由原告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诉讼,因而他必须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除此之外,原告股东通常还会支出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基于此,如果没有费用补偿制度的话,在很大程度上会挫伤股东的积极性,因此,借鉴国外相关立法,赋予原告股东费用补偿请求权是十分必要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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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于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从而最终保障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派生诉讼制度为股东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救济方式,使得广大股东尤其是小股东乐于为了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而不是单单为个人利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从而能防止公司管理者滥用经营管理权来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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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以下几点:(1)新三板挂牌或沪深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向其他股东公开征集其合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但不得采取有偿或 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36条:股东大会审议股权 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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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缺乏激励机制 股东派生诉讼是股东为公司利益的诉讼,其胜诉后果归公司。但对股东在派生诉讼中所享有的权利没有体现出来。如股东提起派生诉讼所支付的成本,包括案件受理费、律师报酬及其他必要费用如交通费等,如何解决呢?不合理的成本负担,会制约股东提起诉讼的积极性。 (二)缺乏对股东派生诉讼的约束机制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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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债务的公司解散,债权人应当通过债务公司的清算程序实现自己的全部或部分债权,乃至通过清算程序最终得出债权落空的结论。但如果公司终止后不及时进行清算,债权人就没有途径实现债权,甚至没有途径得知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债权。而承担债务的公司因怠于清算,则有可能造成公司财产的大量流失或非法转移财产的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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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布的《公司法》,意味着公司实务的操作理念和法律依据的更新,从整部法律的条文来看,这部新的公司法在强化其作为私法应有的自治性的同时,也体现了司法权的适度干预,公司法的可诉性有所增强,有学者为此评论“新《公司法》是一部强化投资信心的护权型公司法”[1]。本文以新《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所规定的派生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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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法中,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始终被认为是两块不可撼动的基石。其基本含义即公司和公司股东在法律上各具独立人格,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而股东则仅以其出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即股东不对公司债务承担个人债务。这种制度设计有效的保障了股东的投资安全,刺激了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但权利义务是相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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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超过200人违规发行的问题一直是此类企业挂牌和上市的硬伤,《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后及新三板相关制度跟进后,历史上超过 200人股东的企业可以通过新三板走向资本市场,具体依据如下: (1)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 称公众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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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公司法》的条文比照 旧《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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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债务的公司解散,债权人应当通过债务公司的清算程序实现自己的全部或部分债权,乃至通过清算程序最终得出债权落空的结论。但如果公司终止后不及时进行清算,债权人就没有途径实现债权,甚至没有途径得知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债权。而承担债务的公司因怠于清算,则有可能造成公司财产的大量流失或非法转移财产的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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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超过200的挂牌公司进行定向发行以及定向发行导致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以下简称超过200股东人数的股票发行》的制度规则主要有:(1)《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吿书》(证监会公告(2013)52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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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由此可见,股东之间可以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红,也可以按认缴的出资比例分红,也可以由股东另行约定其他分红比例。如果股东之间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股东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其分红比例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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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是: (一)扩充公司法第111条规定的股东直接诉讼诉因,而不仅局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可将大股东、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侵害股东权益的情况纳入其内。同时,与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规定相呼应,违反公司章程而侵害他人权益时,权利人得提起诉讼。在立法体例上,可以借鉴美国公司法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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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时,必须明确规定以下问题:第一,作为派生诉讼的原告股东资格问题。为了防止股东滥用诉权,各国都对提起派生诉讼的股东资格加以限制。笔者认为,比较之下,英美国家采用“当时股份持有原则”,即要求作为派生诉讼原告的股东在起诉时是公司股东的原则较为适当。理由是:①提起派生诉讼的原告股东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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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制度有助于提高广大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维权意识和维权知识,有助于鼓励他们积极踊跃地参与股东大会;也有助于增强该制度对有滥用表决力之嫌的控制股东、非流通股股东和内部控制人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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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企业发行前后股东人数未超过200,股票发行需遵守的制度规则如下:(1)《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3)《全国中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1号——备案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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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该条规定的情形时,公司法接着在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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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东之间,如果一部分人以现金出资,另一部分人以非现金出资,那么,如何就非现金出资确定公允价格,就成为首当其冲的问题。如果非现金出资被高估,那么,现金出资的股东的股份就被稀释了。 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可进行各为其利的谈判(bargain at arm’s length)。在股东可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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