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什么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民法中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财产的权利。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房屋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如果出租人有意转让租赁房屋所有权,同等条件下承租人“近水楼台先得月”是符合交易习惯的,这样不仅可以维护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依赖关系,还可以化简房屋所有权变动后的法律关系,根据《合同法》第230条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选择权,承租人既可以选择购买,也可以选择放弃,他人无权干涉,更不得迫使承租人购买或放弃购买。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承租人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事后不能再次主张。
答: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详情>>
答:详情>>
答:侧重点不一样,前者更专业一些,因为做的领域小。详情>>
答:(亲:觉得回答有帮助,给个好评,谢谢) 【网络综合 - 成人高考(成考)指南】: 单 位 报名地址 联系电话 (区号:0357) 临汾市招办 (专升本) 临汾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