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一个企业总机构或集团母公司和其分支机构或集团子公司的经营 所得,需要由总机构或集团母公司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必须 由总机构或集团母公司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申请确认。 (2)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 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全部
2) 分支机构或集团子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的证明复印件。 (3) 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自受理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税务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4) 办理程序 1)受理环节。
① 查验资料。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 ② 审核。审核证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汇总缴纳()税申请 审批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审核纳税人《汇总缴纳 ()税申请审批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 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纸质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 填报;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正确录入《汇总缴纳()税申请审批表》信息,同时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或《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 纳税人。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2)后续环节。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信息资料,调阅其税务登记信 息、申报表信息、财务报表信息进行案头审核,审核纳税人提供的相 关资料及内容是否合法、有效、真实、齐全,纳税人的内部管理制度 及相关配套管理软件是否能够达到总机构对分支机构的全面监管等。
根据审核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层报上级税务机 关审批。待批准后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交纳税人,并下达《外商投 资企业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确认单》(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答:为鼓励企业规模经营、提高整体竞争力与凝聚力,国家准予某些行业、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准予试点企业集团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统称汇总(合并)纳税。汇总(合并)纳税...详情>>
答:会计报表的汇总 国有企业会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后,上级主管部门要将所属单位上报的会计报表合并,编制汇总会计报表。汇总会计报表是上级根据所属单位上报的会计报...详情>>
答:在数据的下拉矿中有分类汇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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