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1、老人应该不用或少用药物 老年人除急症或有器质性病变外,应尽量少用药物。用药原则是应用最少药物和最低有效剂量来治疗。一般合用的药物应控制在3~4种,否则易产生不良反应。需长期应用的药物应从小剂量开始,根据治疗反应和患者的耐受程度逐渐增加剂量。在更换或加用另一种药物前,尝试将已经应用的药物加至治疗剂量。联合用药要谨慎,在联合用药前,应先将每种药物加至治疗剂量。 2、老人需要合理选择药物 对肾与中枢神经系统有毒性的抗菌药物,如链霉素、庆大霉素等应尽量不用,更不可联合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应尽量不用,更不能长期大剂量使用,如必须应用须加钙剂及维生素D。解热镇痛药长期服用弊多利少,要尽量少用。噻嗪类利尿剂不宜用于糖尿病和痛风患者,因为它们易引起血糖升高和痛风发作。噻嗪类利尿剂还易引发体位性低血压、电解质紊乱,用药时应注意观察血压变化,不能降得太低或过快。 3、老人用药防止种类过多 老年病人服用的药物越多,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机会也越多。此外,老年人记忆力欠佳,药物种类过多,易造成多服、误服或忘服,最好一次不超过3~4种。 4、老人不适宜长时间用药 老年人肾功能减退,对药物和代谢产物的滤过减少,如果用药时间过长,会招致不良反应。 老年人用药时间应根据病情及医嘱及时减量或停药,尤其对那些毒性大的药物,一定要掌握好用药时间。 5、老人不适宜用药过量 临床用药量并非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老年人用药应相对减少,一般用成人剂量的1/2~3/4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