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当如何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当如何计算?
根 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 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 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 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 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 资。计算方法为:经济补偿金= 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X工作年限。
答: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满足了法定的情形,则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大家知道,在实践中该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吗?在下文中...详情>>
答:海峡人才网。 中华航运网。 厦门货代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