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认为公安机关处罚错了怎么办?
公民认为公安机关处罚错了怎么办?
公安机关在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裁决的治安管理处罚有错误时,应 当向受处罚人承认错误,退还罚款和没收的财物;如果对受处罚人的合法权益已经造成损 害,由公安机关负责赔偿损失。具体包含以下两方面的意思: (1)公安机关对公民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发生错误时,首先,要撤销原裁决并向受处 罚的人承认错误。
公安机关向受到错误处罚的人承认错误,是纠正错误必经的法律程序, 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承认错误是改正错误的第一步,既是表达改正错误的诚意,又是对 公民人格和名誉的尊重。其次,退回罚款和没收的财物,是公安机关改正错误的进一步行 动。如果被没收的财物已经处理或者损坏,公安机关负责照价赔偿。
(2) 如果受处罚人的合法权益因为错误的处罚而受到损害,公安机关应赔偿损失。 这种损害可能是物质上的,也可能是精神、名誉上的。属于物质上的损失,公安机关给予 一定的补偿;属于精神上的损害,则要在一定范围内,比如在受处罚人工作单位或居住的 街道为其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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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列作出以下处理:[)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懶情况,作出处罚决定;(2)依法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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