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八月十五以后了,存款的利息税如何减法?
在八月十五日以前的定期存款,一年以后到期,已是八月十五以后了,存款的利息税如何减法?国务院决定自八月十五日起利息税调减至百分之五,现在有此前存入的.此后到期的存款利息税是不是分段减少.要不就按百分之二十,或全部按百分之五扣除,不明白,请教.
你好! 对于2007年8月15日之前存入银行,并于8月15日之后取出的存款,利息税将按照新旧税率实行分段收取。 比如你在2006年8月20日存入1万元一年期存款,2007年8月20日到期取出,那么,在2006年8月15日至2007年8月15日之间的利息所得,仍将按照20%收取利息税,而2007年8月15日至20日之间的利息所得,就只需缴纳5%的利息税了。也就是说,2007年8月15日是一个分水岭,之前的存款利息所得,仍须缴纳20%的利息税,之后就只需5%了。
答: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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