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几百名村民哄抢鱼塘
鱼塘私人承包,(估计也就是普通老百姓吧).换了当官的承包不知会怎样? 法不责众,承包人的损失应向谁要呢?
当初看完这个新闻,说不出来的感觉,感觉双方都很可怜。对于农民来说,你可以指责他们素质低下,但是如果当他们一年也吃不上几次肉的时候,如果当他们的利益被一些人非法侵占的时候,你还能过多地指责什么? 对于养鱼的人来说,楼上也说了,辛辛苦苦担着风险,一下子家当被抢了,也是欲哭无泪。但是他们如果靠非法手段垄断了水库呢?难道也要同情吗? 这里事实真相并不清楚。其实很简单的事,只要法制健全,事情不难处理。如果是依法劳动,合法所得,就应当无条件的保护,警察当场就该鸣枪;如果是非法获利,当然不予保护。但是也要依法惩处。 其实很多很简单的事情,到了我们或这里由于层层的“无所谓”,“黑幕”以及不作为,最后变得复杂了。一处细节不利,就会导致处处不利,最终自寻烦恼,更何况每一处的细节都是稀稀松松的混过来的呢。
具体情况要分析
只 一 句 素 质 低 是 不 够 的, 还 有 大 部 分 人 较 穷 . 因 我 国" 小 康" 的 要 求 太 低, 仅 以 吃 饱 为 准, 但 人 的 需 求 还 有 很 多 不 能 满 足, 而 社 会 现 实 又 差 别 太 大, 因 此 才 会 出 现 那 一 幕. 我 相 信 这 种 情 况 会 成 在 若 干 年. 直 到 大 家 真 的 都 富 了 才 会 消 除 那 种 哄 抢 状 况!
大热天的,不吃也臭了,吃就是不浪费资源。
不会贫穷到这种地步吧?掉中华民族的脸!
当年“打土豪.分田地”的魔咒恐怕不是短时期内能消散的
这是中国人身上的一个弱点的体现——红眼病。见不得别人富。在人家艰苦创业的时候无人过问,看到人家的劳动有了成果了,就不能容忍了。他们自己又不愿意付出和承担承包的辛苦和风险。当然,法律意识也淡泊。 承包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哄抢的人应该受到惩罚,否则,谁还会去再做类似的事情?这也是考验法制的效用的一次机会。
素质太差了.
可以先告那个带头的,或抢的最凶最多的,让他先赔,然后由他自己向另外的人要
答:从你提及的“抽水”上看,这可能不单一的是鱼塘,应该还有灌溉功能,这就属于农田水利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蓄水、排水,不得...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