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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增加应怎样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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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增加应怎样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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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2 00:12:00
  •   首先要知道,房地产开发商随便改变建筑容积率的行为属于违反《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违约行为。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在出让国有土地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对所出让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已明确了最高的规划建筑容积率,这也是《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一个重要的合同条款,如果土地开发商不能满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指标,增加了建筑容积率,这属于合同违约,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这里的容积率指的是建筑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面积与宗地总面积之比。在宗地面积一定的情况下,建设项目的容积率越高,建设总面积就越大,土地利用率就越高,地价也就越高,因而在国有土地出让时,房地产开发商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也就越高。如果开发商在较低的建筑容积率标准下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然后在建设过程中增加建筑容积率,从而使建筑面积增加,就会获得更多的销售利润,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2002年12月26日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受让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开发建设,一般不得改变规划设计条件;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规划设计条件的,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问题中,开发商在没有经有关部门的批准下就擅自改变了规划设计条件,如果还想继续在另一半土地上开发的话,应该先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能进行建设。   对于应如何补交土地出让金,笔者认为虽然开发商只使用了一半的土地,但是他既然已经达到了规划设计条件所规定的容积率,那就可以视开发商已经完成了该宗地产的开发建设,如果想在另一半土地上继续开发建设的话,就要经国土有关部门对规划进行调整,在依法办理改变土地规划设计条件批准手续后,补交规划条件变更前后的土地出让金差额,然后再进行开发建设。
        。

    s***

    2020-01-12 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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