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不是恶意抢注?
抢注别人的商标,怎么才不是恶意抢注?
注册商标是按类别来申请的,根据第八版的国际分类,共分为45类,你注册的商标是同一个名称,但是不同的类别,就要按注册那几个类别,就会受到那些类别的核定使用商品上的保护。我不太清楚,你想注册的是商标还是企业域名。他们是受到不同的法律保护,如果你注册的事已经成为驰名商标的互联网上的域名,那么根据申请一个商标是否已下证还是未下证两种情况来判断。
申请一个商标 ,商标总局会在3到4个月下发你注册商标的受理通知书,大概2年左右下证。 如果对方已经拿到商标注册证,那么你注册的域名,很可能会在对外公告的时候遭到商标持有人的异议,如果成功则会撤消,反之,你成功。 如果对方未拿到商标证,该商标仍在实质审查中。
而你的域名已经成功,则你具有优先权,但也要看对方公司的经营历史或是否是跨国公司,因为他的商标很可能几十年已经在很多国外国家取得了商标证,故你的优先权要看国家局的评定。 因我国已加入WTO5年,所以很多事情应当会做出相对公正的裁定。 希望可以帮得到你。
答:《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首先,你要证明对方主观方面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认定方式通常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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