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什么是人体自燃现象

首页

什么是人体自燃现象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6-11-21 23:40:53
      都是骗局或者错误的解释。
        从18世纪至今,大约有四十几起案例被宣称是属于“人体自燃”。事实上,从来没有人亲眼看见人体自燃,这些都是宣扬者根据事后记载的推断,并且有意忽略了可以说明起火原因的重要细节。
        这些宣扬者经常忽略了一些能说明问题的重要细节。
       如果我们把这些“人体自燃”的案子放在一起比较,会发现它们具有以下特征: 一、所有案例都发生于室内,并总是致命的。死者总是已独处了很长时间,发现者即使在附近,也从未听到任何惨叫或高喊“救命”的声音。 二、死者大部分是女性,往往身材肥胖,有酗酒恶习,而且死亡经常发生于饮酒之后。
       三、死者被焚烧的程度一般要比正常火灾严重,但是身体的焚烧程度并非均匀分布的。四肢通常未烧毁,而躯干被烧的程度最严重,在许多案例中,躯干完全被烧毁,骨头被烧成了灰烬。 四、火势局限于人体和附近,而没有蔓延开去,周围的家具一般未受损或损害不大。
       五、尸体、骨灰下面的地板往往覆盖着一层气味难闻的、粘稠的黄色油状液体。 六、焚烧从来不是自发产生的,在死者的周围总可以找到火源,例如油灯、蜡烛、火炉、香烟。另外,有些所谓“人体自燃”的案例,实际上是谋杀案。 既然对这些案例的记载都相当清楚,而火源又总可以找得到,还有什么神秘之处?在很长时间内让人迷惑不解的是这些死者为什么会被烧得那么彻底。
      ( 详细解释在附录全文中,因为这个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附录: “人体自燃”是真是假? 从18世纪至今,大约有四十几起案例被宣称是属于“人体自燃”。事实上,从来没有人亲眼看见人体自燃,这些都是宣扬者根据事后记载的推断,并且有意忽略了可以说明起火原因的重要细节。
      其中最著名的一个例子发生于1951年7月2日美国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这一天8点,房东卡宾特夫人替67岁的寡妇玛丽·里瑟(Mary Reeser)签收了一份电报,当她走到里瑟的房间门前时,发现房门的把手滚烫。她大喊“救命”,两名油漆工从街道对面跑过来帮忙,打开门一看,发现房间里热气缭绕,里瑟已被烧成灰烬,只剩一只穿着黑拖鞋的脚和一个“缩得很小的头骨”(可能是颈椎),里瑟所坐的沙发椅也已烧毁,只剩弹簧堆积在灰烬中。
      调查人员赶来后,注意到天花板和墙壁的上半部被熏黑,墙上塑料插座、浴室里的塑料杯子和衣橱中的蜡烛也融化了。 一个电子钟停在4点20分,改插到其他插座后还能走动。调查人员估计里瑟的体重为175磅,被烧得不到10磅,就像是在火葬炉中烧过一样。消息传开后,人们提出了种种解释。
      有的说里瑟老太太是被人用喷灯谋害的,有的说她是吃了爆炸性物质被炸得粉身碎骨的,也有的说她是被球状闪电击中的。当然,有许多人说她是自燃而死,这 个案例因此被宣扬为人体自燃的“有最佳记录的现代案例”。 这些宣扬者经常忽略了一些能说明问题的重要细节。
      在前一天晚上8点30分,里瑟的儿子在探亲完毕回家之前,里瑟告诉他她已吃了两粒安眠药,并准备再吃两粒。晚上9点,房东透过窗口看到里瑟老太太穿着由易燃布料制成的睡衣和外套,坐在沙发椅上吸烟。因此,起火的原因并不是那么难以想像的:里瑟在吸烟时睡着了,烟掉到 衣服上引起了火灾。
       如果我们把这些“人体自燃”的案子放在一起比较,会发现它们具有以下特征: 一、所有案例都发生于室内,并总是致命的。死者总是已独处了很长时间,发现者即使在附近,也从未听到任何惨叫或高喊“救命”的声音。 二、死者大部分是女性,往往身材肥胖,有酗酒恶习,而且死亡经常发生于饮酒之后。
       三、死者被焚烧的程度一般要比正常火灾严重,但是身体的焚烧程度并非均匀分布的。四肢通常未烧毁,而躯干被烧的程度最严重,在许多案例中,躯干完全被烧毁,骨头被烧成了灰烬。 四、火势局限于人体和附近,而没有蔓延开去,周围的家具一般未受损或损害不大。
       五、尸体、骨灰下面的地板往往覆盖着一层气味难闻的、粘稠的黄色油状液体。 六、焚烧从来不是自发产生的,在死者的周围总可以找到火源,例如油灯、蜡烛、火炉、香烟。另外,有些所谓“人体自燃”的案例,实际上是谋杀案。 既然对这些案例的记载都相当清楚,而火源又总可以找得到,还有什么神秘之处?在很长时间内让人迷惑不解的是这些死者为什么会被烧得那么彻底。
      人体大约80%是水,是很难独立燃烧的。这是那些试图焚尸灭迹的凶手要面临的难题,如果不添加足够的燃料,他们很难将尸体焚毁,更难以将之烧成灰烬。只有在很极端的条件下尸体 才能被烧成灰,例如在火葬炉中。但火葬炉的温度要比住宅火灾高得多,而且在那样的条件下,尸体的焚毁程度是均匀的,决不会还有一部分保存完好。
      “人体自燃”虽然总能找到火源,但这类火源都是香烟、蜡烛之类的小火,令人难以想象为何会有那么大的摧毁能力。即使是星火酿成巨火,把整幢楼都烧毁,尸体也不会被烧成灰烬,总是 能发现烧焦的骨架。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在19世纪,那些主张人体能自燃的人认为这跟酗酒有关。
      他们注意到,大多数死者在死前都大量饮酒,因此他们认为酒精在体内组织堆积,能增加人体的可燃性。有的人还主张酒精在体内分解后,产生了氢气或其他可燃气体,遇到一点火花就可能导致爆炸。生物化学的研究否认了酒精能在体内产生可燃气体的说法。即使大量饮酒,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也不足以对人体组织的可燃性产生任何影响,在血液酒精浓度能达到影响可燃性之前,酗酒者早已中毒身亡。
      在一项实验中,一只老鼠被在酒精中浸泡了一年之后点燃,其皮肤和表层肌肉都被烧毁,但是内部组织和内脏并未受影响。对博物馆中那些在酒精中浸泡的时间更长的动物标本所做的实验,也得到了相同的结果。 不可否认,酗酒的确与“人体自燃”有关,但这并不是因为酒精能增加人体可燃性,而是因为人在酒醉后,对火源不小心,被点燃后也不感到疼痛,不会惨叫或喊救命。
       还有人提出了种种奇谈怪论试图解释人体自燃,例如说人体肠道内充满可燃的气体、人体组织内含有磷之类的可自燃的化学元素、体内核物质发生大爆炸、外星人发射死光、类似于“气”的体内神秘能量的爆发甚至是由于“怒火中烧”(美国著名小报《世界新闻周刊》在1986年11月18日曾报道有一位旧金山的传教士在布道时,由于 怒气冲天,炸得粉身碎骨。
      《世界新闻周刊》上的所谓新闻基本上是捏造出来逗人一笑的,国内有的报纸不知此中奥妙,经常正儿八经地转载它的报道),这些说法,就跟田维顺、毛法根的说法一样,都属于凭空设想的无稽之谈,不值一驳。只有两种解释有些科学依据,值得考虑。一种认为“人体自燃”是静电引起的。
      人体能够产生 几千伏的静电,某些人甚至能高达3万伏。这些静电通过毛发放掉,在正常环境中是无害的,但是在某些极端的环境中,比如在周围充满可燃物质的工地,人体静电放电可能导致爆炸。不过,这类爆炸虽然发生过多起,却没有一起是像“人体自燃”那样,人体被炸得粉碎,而房间、家具的受损程度却很小。
      另一种解释是说“人体自燃”的 受害者是被球状闪电击中的。这也从来没有被目击过。 既然在“人体自燃”案例中,调查人员总能找到火源,又何必求助于像人体静电放电、球状闪电这类无法证实的新火源?问题是,像烟火、烛火那样小的火源,如何能把人烧得粉身碎骨?目前学术界较为公认的一种解释是“灯芯效应”(也称做“蜡烛效应”)。
      这个解释在大约100年前就已被提出,现在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证据的支持。 根据这个理论,酒醉或昏睡中的人穿的衣服被火点燃,皮肤被烧脱落,皮下脂肪融化、流出,衣服被液化脂肪浸湿后成了“灯芯”,而体内的脂肪就像是“蜡”,源源不断地提供燃烧的燃料,于是尸体就像蜡烛一样慢慢地燃烧,直到所有的脂肪组织都被烧完。
      这个理论可以解释上面所归纳的“人体自燃”的特征。妇女和身材肥胖的人体内 脂肪含量高,因此容易成为“人体自燃”的牺牲品。多余的脂肪通常储存于躯干和大腿,因此这些部分的烧毁程度最严重。没有衣服覆盖的身体部分不会被烧毁,因为融化的脂肪需要有衣服做“灯芯”才能充分地燃烧,但是液化脂肪流到这部分的身体后,会将那里的皮肤烫伤,而死者残存的身体部分的皮肤的确有烫伤的症状。
      脂肪燃烧时 会产生浓烟,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死者房间的天花板和墙壁会被熏黑。有些融化的脂肪会流出体内,流到地板上,由于没有衣服做灯芯,它们不会燃烧,而残留下来,这就是为什么在死者身下的地板总能发现黄色的粘稠物质。 1998年4月,加州犯罪学学院的约翰·德·哈安(John De Hann)博士做了一个实验首次验证“灯芯效应”。
      他从屠宰场买了一头死猪(猪的脂肪含量与人体相当)裹上毛毯,放进一个模拟房间中,房间里有一个木架,上面放着一台电视机。他往毛毯上浇上少量的汽油后将之点燃。猪油流出后浸泡毛毯,使之成了灯芯,火焰便以猪 油为燃料持续燃烧了7个小时。大约5小时后,猪骨头被烧裂,流出了骨髓,骨髓大约含有80%的脂肪,因此继续燃烧,直到把骨头烧成了灰烬,甚至比火葬炉烧得还要彻底(火葬炉焚烧后,还会残留一些骨头)。
      而猪身体没有脂肪的部分,像脚的下部,则保存完整。周围的家具都没有着火,只有电视机受热融化了。这一结果与所谓的“人体自燃”完全相同。星火可以燎身,一点小火的确可以把人烧得粉身碎骨,并无神秘之处。 。

    五***

    2006-11-21 23:40:53

其他答案

    2006-11-22 14:00:55
  •   人体自燃是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这种现象有丰富的历史记载。有些受害人只是轻微灼伤,另一些则化为灰烬。最奇怪的是,受害人所坐的椅子、所睡的床,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时竟然没有烧毁。尤有甚者,有些人虽然全身烧焦,但一只脚、一条腿或一些指头依然完好无损。
       人体自燃的事例早见于17世纪的医学报告,到了20世纪,有关文献更有详尽的记载。期间发生的事例多达200余宗。 初时一般认为,这种厄运大多降临那些酗酒,肥胖和独居的妇女身上。他们几乎全在冬天晚上自燃,尸体在燃烧的火炉旁边。不用说,出事时并无证人在场。
      据当时的见解,这是上帝的惩罚。 现代科学界和医学界都否定人体自燃的说法。虽然有人曾经提出一些理论,但目前还没有合理的生理学论据,足以说明人体如何自燃甚至化为灰烬,因为要把人体的组织和骨骼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华氏3000度的高压火葬场才有可能。
      至于烧焦了的尸体上有未损坏的衣物或皮肉完整的残肢,那就更神秘莫测了。 最早期有充分证据的人体自燃事件之一,是巴托林于1673年所记录的,巴黎一个贫苦妇人神秘地被火烧死。那妇人嗜饮烈酒,酒瘾之深,达到三年不吃任何食物的程度。有一天晚上,她上床睡觉后,夜里即自燃而死。
      次日早上,只有她的头产和手指头遗留下来,身体其余部分均烧成灰烬。报道此事 人是法国人雷尔,他终于800年发表第一篇关于人体自燃的论文。 关于人体离奇自燃的一项异常生动详细的报道,是由一位名叫李加特的人提供的。李加特是法国莱姆斯区一名实习医生,事发时住在当地一家小旅馆里。
      旅馆东主米勒有一个絮聒不休的太太,每天都喝得酩酊大醉。1725年2月19日晚上,由于很多人前来参加次日的盛大交易会,旅馆全部客满。米勒和妻子很早便上床休息。米勒太太不能入睡,独自下楼去。她平时常到厨房点燃的火炉前喝到烂醉。这时米勒已进入梦乡,但到凌晨两点钟左右,突然惊醒。
      他嗅到烟熏的气味,连忙跑到楼下,沿途拍门把客人叫醒。张皇失措的住客走到大厨房时,看到着火焚烧的并非厨房,而是米勒太太。她躺在火炉附近。全身几乎烧光,只余下部分头颅、四肢未段和几根脊骨。除了尸体下面的地板和她所坐的椅子略有烧痕外,厨房里其余物品丝毫未损。
       这时一名警官和两名宪兵恰好在附近巡逻,听见旅馆中人声鼎沸,于是入内探询。他们看见米勒太太冒烟的尸体后,立即把米勒逮捕,怀疑他是凶手。镇上的人早已知道米勒太太不但是个酒鬼,而且是个泼妇,因此怀疑备受困成的米勒蓄意把妻子杀死,以便和旅馆一名女仆人双宿双飞。
      控方指米勒在妻子喝醉后把酒瓶里余下的烈酒倒在她身上,然后放火烧她,事后设法布局,使人相信这是一宗意外。 话说那位青年医生李加特在事发时也跑到楼下,亲眼看到米勒太太烧焦的尸体。他在审讯过程中为米勒作证,说受害人的身体全部烧光,却留下头颅和四肢末段,而附近物件也丝毫没有波及,这显然并非人为因素造成。
      法庭上的辩论非常激烈,控方坚称米勒是杀人凶和。米勒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然而李加特仍不断陈辞,指出这件事绝不可能是普通的纵火杀人案,而是“上帝的惩罚”。结果,法庭撤销判决,宣布米勒无罪释放。然而,可怜的米勒也就此断送了一生。他经过那次打击后,精神极度颓丧,从此在医院中度过余生。
       意大利教士贝多利祈祷时,身体突然着火焚烧。他是遭遇身体自燃后尚能生存数天的少数受害人之一。报道这件事的是曾替他治疗的巴塔利亚医生,见于1776年10月佛罗伦萨一份学报。 事发期间,贝多利正在全国各地旅行,有天晚上抵达姊夫家里,由姊夫带领到暂时歇宿的房间。
      由于他穿的衬衫是用马毛做的,把肩膀刮得很不舒服,他一进房就要了一条手由,把社祖和肓膀隔开。接着,他独自留在房中祈祷。 过了几分钟,房中传出教士 痛苦呼叫声,全屋人立刻冲进他的房间。他们看见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给一团小火焰包围,但上前察看时,火焰便逐渐消退,最后熄灭了。
      次日早上,贝多利接受巴塔利亚医生检查。他发现伤者右臂的皮肤几乎完全脱离肌肉,吊在骨头上。从肩膀直至大腿,皮肤也受到同样损伤。烧得最严重的部分是右手,已开始腐烂。巴塔利亚医生虽然立即进行治疗,但伤者的情况不断恶化,老是说口渴想喝水,而且全身抽搐得令人吃惊。
      据说,他坐过的那张椅子满布“腐烂和使人恶心的物质”。贝多利一直发热,陷于谵安状态,又不断呕吐,第四天在昏迷中死亡。 巴塔利亚医生无法在贝多利身上找出染病迹象。最可怖的是,在死亡之前,他的身体已发出腐肉般的恶臭。巴塔利亚医生还说,看见有虫子从贝多利身上爬到床上,他的指甲也脱落了。
       巴塔利亚记得贝多利最初给判定以他那里时,右手好象给人用棍椿打过似的,衬衫上还有“摇曳的火焰”,很快便把衬衫烧成灰烬,补贴口却完整无缺。而且奇怪得很,放在衬衫与肩膊之间的手由竟未烧着,裤子也完好无损。虽然他的头发一根也没有烧焦,帽子却完全焚毁。
      房间里并没有起火的迹象。可是本来盛满油的一盏油灯已完全枯竭,灯芯也烧成了灰烬。 奥弗顿医生在《田纳西州医学会学报》发表一篇文章,记述该州那士维尔大学数学教授汉密尔顿因“局部自燃”受伤的情形。1835年1月5日,汉密尔顿教授从大学返家,那天天气很冷,温度表录得的气温只有华氏8度。
       突然间,他觉得左腿灼热疼痛,就像给黄蜂叮了一口似的。他朝下一看,腿上竟有一团几寸高的火焰,直径如一个银币大小,顶部则呈扁平形状。他立即用手拍打,但无法把火焰拍熄。幸而汉密尔顿教授保持冷静,想起如果火焰没有氧供应就会自动熄灭,于是两手拱成杯状盖在燃烧之处,火果然熄了。
       可是,他仍然感到剧痛,进屋之后,便立即脱下长裤和内裤,检查伤口。他看见伤口约宽1寸,长3寸,干爽,呈表黑色,在左腿下方斜斜伸展。他又检查了内裤,发现正对伤口之处已经烧穿,但洞口周围丝毫没有烧焦的痕迹。最奇怪的是,长裤竟然完好无损,只 面靠近内裤烧穿的地方有许多暗黄色的绒毛,用小刀便可以刮去。
       伤口虽然有些地方与普通伤口不同,但为汉密尔顿诊断的医生经过检查后,仍然当作普通烧伤一样医治。伤口很深,过了整整32天才愈合。治愈之后,伤口周围的肌肉依然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不断隐隐作痛,而且疤痕呈现一种很不寻常的青黑色。 英国南安普敦附近一条乡村发生的一场怪火,夺去了基利夫妇的性命。
      1905年2月26日早上,邻居听见基利家中传出尖叫声,进去时即发现屋内已经着火。 基利先生躺在地上,已经完全化为灰烬。基利太太则坐在安乐椅上,“虽已烧成黑炭”但仍可辨认”。警方发现屋内有张桌子翻倒,油灯也掉在地上,但他们不明白一盏油灯怎能造成这场灾害。
      最奇怪的是,基利太太所坐的安乐椅竟然没有烧坏。 1907年,印度狄纳波附近曼那村的两名巡警发现一具烧焦的妇人尸体。他们把这具衣服无损但仍然在冒烟的尸体送到地方法官那里。据巡警说,发现尸体时房间里并无失火迹象。 英国布莱斯附近的怀特利湾有一对姓迪尤尔的姐妹,是退休学校教员。
      姐姐名叫玛格丽特,妹妹名叫威廉明娜。1908年3月22日晚上,玛格丽特跑到邻居家中,慌张地诉说妹妹已经烧死。邻居进入她家里查看威廉明娜烧焦的尸体躺在床上。床和被褥并无火烧的痕迹,屋内各处也没有失火迹象。 在死因侦讯中,玛格丽特一再誓言发现妹妹尸体躺在床上的情形,正如邻居所见一样。
      但验尸官认为睡床安然无损,而躺在其上的人竟烧成灰烬,简直茺谬绝论。他斥责玛格丽特撒谎,声言要起诉她,并在死因侦讯间暂时押候。 邻居和舆论都不相信玛格丽特的供辞,玛格丽特备受压力,在重新开庭侦讯进承认作伪证。她说自己实际上是在家里楼下看见威廉明娜身体着火,但仍然生存:她马火扑熄后,便扶妹妹上楼,安置在床上,但不久妹妹便死去了。
       虽然楼下也没有起火迹象,可是验尸官认为这个说法比玛格丽特原来的口供合理一些。 验尸官宣布裁定威廉明娜的死因是“意外烧死”。不过,他事后说,这宗安件是他历来侦查的最奇特案件之一。 1953年3月1日,南加罗业纳州缘镇的伍德先生被人发现在他紧闭门窗的汽车前座上烧成黑炭。
      当时他的汽车停在291 号公路旁边,油箱里还有半箱汽油。除了挡风玻璃因受热而起泡及向内凹陷外,全车并无损坏。 78岁残废老人杨锡金住在檀香山冒纳基亚街1130号,1956年12月,邻居发现他遭蓝色火焰包围。15分钟后,消防员到来时,他的躯体和椅子已烧成灰烬。
      可是,搁在对面轮椅上的双脚完整无损,连周围的家具和窗帘也没有损坏。 人体自燃的遇难者很少是儿童,伊利诺州洛克福镇的普鲁伊特却是一个例外。这名四个月大的婴孩于1959年春因严重烧伤致死,可是他的衣服并没有烧焦的痕迹,床上的被褥也没有损坏。 1950年十月的一个晚上,年方19岁的安德鲁斯小姐和男朋友克里福德在伦敦一家夜总会跳舞。
      突然,她胸前和背部起火,瞬即烧及头发。克里福德和其他客人均设法把火扑灭,但始终无法救回她的性命。克里福德在法庭上作证说: 舞池中没有人吸烟。桌子上没有蜡烛,我也未看见她的衣服给任何东西烧着。我知道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上我觉得火焰是从她的身体内发出来的。
       其他证人也同意他所说的话。结果,法庭裁定安德鲁斯小姐是“死于原因不明的一场火。”密西根州旁提亚克市的30岁汽车工人彼得森,由于健康欠佳,,和个月来一直心情沮丧。1959年12月13日下午7时45分,有人发现他死在自己的汽车里,看来是自杀。
      当时驾驶座侧边的座位仍在冒烟,排气管已经扭曲,伸进关闭了六窗的车厢里。医生检验过他的尸体后,宣布他是中一氧化碳毒致死,这与自杀的推测正好吻合。可是,他们无法解释彼得森的背部、大腿和手臂为什么会三度烧伤,以及他的鼻子、喉咙和肺部为什么会灼伤。最奇怪的是,他的衣服甚至内衣裤丝毫没有损坏,烧焦的皮肉还竖起没有烧毁的体毛。
      调查人员起初认为汽车的排烟可能带有热力,后来又怀疑有谋杀成分,但都不能解释彼得森死时的情况。 在一宗人体自燃事件中,受害者不止一人,而有六个。以下是1976年12月27日《奈及利亚先驱报》有关该次事件的报道:拉歌斯市一户七口之家,有六个成员烧死的事件……目前已成为最难解答的谜团。
       据昨日的现场调查显示,该木房子中一切物件完好无损,甚至两张棉祷也仍然整齐地铺在两张铁架床上……这场烧死六个人的大火对整个房间似乎无损……但从死者补充焚的严重情况看来,房中物件,包括木墙和屋顶的铁皮,本应荡然无存。 虽然较早时传说,有人乘那家人睡熟时,从窗口泼进汽油,然后点火焚烧,但昨日的调查已证明此一说法不确。
       人体自燃的现象,并不为20世纪科学界所承认,既未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疾病分类法”中,也不是美国或国立医学图书馆生物这与医学图书索引的一个条目。尽管警察、消防员、纵火案专家、验尸官和病理学家提出不少证据,但大多数医生和科学家仍然认为那些看来无容争辩的事例未经彻底调查。
      不过,并非历代的人都拒这种怀疑态度。17和18世纪时,人体自燃现象,特别是发生于酒徒身上的事例,一般视作上帝的惩罚。到了19世纪,由于生物学与化学的进步,研究人员得以从非宗教的角度找寻这些难明火灾的成因。他们提出了更多可能性,包括以下列举的一种或多种的结合。
       * 肠内的气体容易燃烧。 * 尸体产生易燃气体。 * 干草堆及肥料堆产生的热力,足以引起自燃。 * 某些元素或混合物一旦暴露于空气中就会自动着火,如人体元素之一的磷。 * 有些化学品本身并不活跃,但与其他物品混合时会引起爆炸。
       * 某些昆虫和鱼类发光表示可能有内火。 * 人体内所含的大量脂肪是极佳的燃料。 * 静电产生火花,在某种情况下可能引起人体着火。 然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上述各种假设都不是人体自燃的真正成因。1815上时,一位德国化学家已经指出,喝了大量白兰地酒的人即使接近火也不会着火。
      其后在19世纪末期,几位医生曾声称不明白水分含量多而脂肪含量相当少的人体为什么会着火。1905年4月22日,《美国医学》杂志对相信人体自燃的人予以迎头痛击,指出“在全部发表过的人体自燃事件中,几乎半数来自法国这个神经过敏的国家”。 为了验证酒精可使人体变成高度易燃的说法,科学家先把老鼠放在酒精中浸一年,然后点火焚烧。
      结果,老鼠的外皮腾直烈火,皮下外层肌肉也烧焦,但内部组织及器官则依然无损。后来他们又用在酒精中浸了更长时间的博物馆标本作试验,结果也是一样。 消化系统产生的易燃气体的确可能在人体聚积,造成危险,英国有位牧师便受到警告,不可吹熄圣坛的蜡烛,以免呼出的气体着火。
       静电也可能是一个原因。据美国防火协会的防火手册说,人体聚积的静电负荷达数千伏电力可通过头发放出,一般不会造成伤害,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在制造易燃物品的工厂或使用气体麻醉剂的医院手术室中,这种人就可能引起爆炸,但从没有人烧成灰烬而设备无损的先例。
       。

    1***

    2006-11-22 14:00:55

  • 2006-11-20 21:57:46
  •   人体自燃是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这种现象有丰富的历史记载。有些受害人只是轻微灼伤,另一些则化为灰烬。最奇怪的是,受害人所坐的椅子、所睡的床,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时竟然没有烧毁。尤有甚者,有些人虽然全身烧焦,但一只脚、一条腿或一些指头依然完好无损。
       人体自燃的事例早见于17世纪的医学报告,到了20世纪,有关文献更有详尽的记载。期间发生的事例多达200余宗。 初时一般认为,这种厄运大多降临那些酗酒,肥胖和独居的妇女身上。他们几乎全在冬天晚上自燃,尸体在燃烧的火炉旁边。不用说,出事时并无证人在场。
      据当时的见解,这是上帝的惩罚。 现代科学界和医学界都否定人体自燃的说法。虽然有人曾经提出一些理论,但目前还没有合理的生理学论据,足以说明人体如何自燃甚至化为灰烬,因为要把人体的组织和骨骼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华氏3000度的高压火葬场才有可能。
      至于烧焦了的尸体上有未损坏的衣物或皮肉完整的残肢,那就更神秘莫测了。 最早期有充分证据的人体自燃事件之一,是巴托林于1673年所记录的,巴黎一个贫苦妇人神秘地被火烧死。那妇人嗜饮烈酒,酒瘾之深,达到三年不吃任何食物的程度。有一天晚上,她上床睡觉后,夜里即自燃而死。
      次日早上,只有她的头产和手指头遗留下来,身体其余部分均烧成灰烬。报道此事 人是法国人雷尔,他终于800年发表第一篇关于人体自燃的论文。 关于人体离奇自燃的一项异常生动详细的报道,是由一位名叫李加特的人提供的。李加特是法国莱姆斯区一名实习医生,事发时住在当地一家小旅馆里。
      旅馆东主米勒有一个絮聒不休的太太,每天都喝得酩酊大醉。1725年2月19日晚上,由于很多人前来参加次日的盛大交易会,旅馆全部客满。米勒和妻子很早便上床休息。米勒太太不能入睡,独自下楼去。她平时常到厨房点燃的火炉前喝到烂醉。这时米勒已进入梦乡,但到凌晨两点钟左右,突然惊醒。
      他嗅到烟熏的气味,连忙跑到楼下,沿途拍门把客人叫醒。张皇失措的住客走到大厨房时,看到着火焚烧的并非厨房,而是米勒太太。她躺在火炉附近。全身几乎烧光,只余下部分头颅、四肢未段和几根脊骨。除了尸体下面的地板和她所坐的椅子略有烧痕外,厨房里其余物品丝毫未损。
       这时一名警官和两名宪兵恰好在附近巡逻,听见旅馆中人声鼎沸,于是入内探询。他们看见米勒太太冒烟的尸体后,立即把米勒逮捕,怀疑他是凶手。镇上的人早已知道米勒太太不但是个酒鬼,而且是个泼妇,因此怀疑备受困成的米勒蓄意把妻子杀死,以便和旅馆一名女仆人双宿双飞。
      控方指米勒在妻子喝醉后把酒瓶里余下的烈酒倒在她身上,然后放火烧她,事后设法布局,使人相信这是一宗意外。 话说那位青年医生李加特在事发时也跑到楼下,亲眼看到米勒太太烧焦的尸体。他在审讯过程中为米勒作证,说受害人的身体全部烧光,却留下头颅和四肢末段,而附近物件也丝毫没有波及,这显然并非人为因素造成。
      法庭上的辩论非常激烈,控方坚称米勒是杀人凶和。米勒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然而李加特仍不断陈辞,指出这件事绝不可能是普通的纵火杀人案,而是“上帝的惩罚”。结果,法庭撤销判决,宣布米勒无罪释放。然而,可怜的米勒也就此断送了一生。他经过那次打击后,精神极度颓丧,从此在医院中度过余生。
       意大利教士贝多利祈祷时,身体突然着火焚烧。他是遭遇身体自燃后尚能生存数天的少数受害人之一。报道这件事的是曾替他治疗的巴塔利亚医生,见于1776年10月佛罗伦萨一份学报。 事发期间,贝多利正在全国各地旅行,有天晚上抵达姊夫家里,由姊夫带领到暂时歇宿的房间。
      由于他穿的衬衫是用马毛做的,把肩膀刮得很不舒服,他一进房就要了一条手由,把社祖和肓膀隔开。接着,他独自留在房中祈祷。 过了几分钟,房中传出教士 痛苦呼叫声,全屋人立刻冲进他的房间。他们看见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给一团小火焰包围,但上前察看时,火焰便逐渐消退,最后熄灭了。
      次日早上,贝多利接受巴塔利亚医生检查。他发现伤者右臂的皮肤几乎完全脱离肌肉,吊在骨头上。从肩膀直至大腿,皮肤也受到同样损伤。烧得最严重的部分是右手,已开始腐烂。巴塔利亚医生虽然立即进行治疗,但伤者的情况不断恶化,老是说口渴想喝水,而且全身抽搐得令人吃惊。
      据说,他坐过的那张椅子满布“腐烂和使人恶心的物质”。贝多利一直发热,陷于谵安状态,又不断呕吐,第四天在昏迷中死亡。 巴塔利亚医生无法在贝多利身上找出染病迹象。最可怖的是,在死亡之前,他的身体已发出腐肉般的恶臭。巴塔利亚医生还说,看见有虫子从贝多利身上爬到床上,他的指甲也脱落了。
       巴塔利亚记得贝多利最初给判定以他那里时,右手好象给人用棍椿打过似的,衬衫上还有“摇曳的火焰”,很快便把衬衫烧成灰烬,补贴口却完整无缺。而且奇怪得很,放在衬衫与肩膊之间的手由竟未烧着,裤子也完好无损。虽然他的头发一根也没有烧焦,帽子却完全焚毁。
      房间里并没有起火的迹象。可是本来盛满油的一盏油灯已完全枯竭,灯芯也烧成了灰烬。 奥弗顿医生在《田纳西州医学会学报》发表一篇文章,记述该州那士维尔大学数学教授汉密尔顿因“局部自燃”受伤的情形。1835年1月5日,汉密尔顿教授从大学返家,那天天气很冷,温度表录得的气温只有华氏8度。
       突然间,他觉得左腿灼热疼痛,就像给黄蜂叮了一口似的。他朝下一看,腿上竟有一团几寸高的火焰,直径如一个银币大小,顶部则呈扁平形状。他立即用手拍打,但无法把火焰拍熄。幸而汉密尔顿教授保持冷静,想起如果火焰没有氧供应就会自动熄灭,于是两手拱成杯状盖在燃烧之处,火果然熄了。
       可是,他仍然感到剧痛,进屋之后,便立即脱下长裤和内裤,检查伤口。他看见伤口约宽1寸,长3寸,干爽,呈表黑色,在左腿下方斜斜伸展。他又检查了内裤,发现正对伤口之处已经烧穿,但洞口周围丝毫没有烧焦的痕迹。最奇怪的是,长裤竟然完好无损,只 面靠近内裤烧穿的地方有许多暗黄色的绒毛,用小刀便可以刮去。
       伤口虽然有些地方与普通伤口不同,但为汉密尔顿诊断的医生经过检查后,仍然当作普通烧伤一样医治。伤口很深,过了整整32天才愈合。治愈之后,伤口周围的肌肉依然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不断隐隐作痛,而且疤痕呈现一种很不寻常的青黑色。 英国南安普敦附近一条乡村发生的一场怪火,夺去了基利夫妇的性命。
      1905年2月26日早上,邻居听见基利家中传出尖叫声,进去时即发现屋内已经着火。 基利先生躺在地上,已经完全化为灰烬。基利太太则坐在安乐椅上,“虽已烧成黑炭”但仍可辨认”。警方发现屋内有张桌子翻倒,油灯也掉在地上,但他们不明白一盏油灯怎能造成这场灾害。
      最奇怪的是,基利太太所坐的安乐椅竟然没有烧坏。 1907年,印度狄纳波附近曼那村的两名巡警发现一具烧焦的妇人尸体。他们把这具衣服无损但仍然在冒烟的尸体送到地方法官那里。据巡警说,发现尸体时房间里并无失火迹象。 英国布莱斯附近的怀特利湾有一对姓迪尤尔的姐妹,是退休学校教员。
      姐姐名叫玛格丽特,妹妹名叫威廉明娜。1908年3月22日晚上,玛格丽特跑到邻居家中,慌张地诉说妹妹已经烧死。邻居进入她家里查看威廉明娜烧焦的尸体躺在床上。床和被褥并无火烧的痕迹,屋内各处也没有失火迹象。 在死因侦讯中,玛格丽特一再誓言发现妹妹尸体躺在床上的情形,正如邻居所见一样。
      但验尸官认为睡床安然无损,而躺在其上的人竟烧成灰烬,简直茺谬绝论。他斥责玛格丽特撒谎,声言要起诉她,并在死因侦讯间暂时押候。 邻居和舆论都不相信玛格丽特的供辞,玛格丽特备受压力,在重新开庭侦讯进承认作伪证。她说自己实际上是在家里楼下看见威廉明娜身体着火,但仍然生存:她马火扑熄后,便扶妹妹上楼,安置在床上,但不久妹妹便死去了。
       虽然楼下也没有起火迹象,可是验尸官认为这个说法比玛格丽特原来的口供合理一些。 验尸官宣布裁定威廉明娜的死因是“意外烧死”。不过,他事后说,这宗安件是他历来侦查的最奇特案件之一。 1953年3月1日,南加罗业纳州缘镇的伍德先生被人发现在他紧闭门窗的汽车前座上烧成黑炭。
      当时他的汽车停在291 号公路旁边,油箱里还有半箱汽油。除了挡风玻璃因受热而起泡及向内凹陷外,全车并无损坏。 78岁残废老人杨锡金住在檀香山冒纳基亚街1130号,1956年12月,邻居发现他遭蓝色火焰包围。15分钟后,消防员到来时,他的躯体和椅子已烧成灰烬。
      可是,搁在对面轮椅上的双脚完整无损,连周围的家具和窗帘也没有损坏。 人体自燃的遇难者很少是儿童,伊利诺州洛克福镇的普鲁伊特却是一个例外。这名四个月大的婴孩于1959年春因严重烧伤致死,可是他的衣服并没有烧焦的痕迹,床上的被褥也没有损坏。 1950年十月的一个晚上,年方19岁的安德鲁斯小姐和男朋友克里福德在伦敦一家夜总会跳舞。
      突然,她胸前和背部起火,瞬即烧及头发。克里福德和其他客人均设法把火扑灭,但始终无法救回她的性命。克里福德在法庭上作证说: 舞池中没有人吸烟。桌子上没有蜡烛,我也未看见她的衣服给任何东西烧着。我知道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上我觉得火焰是从她的身体内发出来的。
       其他证人也同意他所说的话。结果,法庭裁定安德鲁斯小姐是“死于原因不明的一场火。”密西根州旁提亚克市的30岁汽车工人彼得森,由于健康欠佳,,和个月来一直心情沮丧。1959年12月13日下午7时45分,有人发现他死在自己的汽车里,看来是自杀。
      当时驾驶座侧边的座位仍在冒烟,排气管已经扭曲,伸进关闭了六窗的车厢里。医生检验过他的尸体后,宣布他是中一氧化碳毒致死,这与自杀的推测正好吻合。可是,他们无法解释彼得森的背部、大腿和手臂为什么会三度烧伤,以及他的鼻子、喉咙和肺部为什么会灼伤。最奇怪的是,他的衣服甚至内衣裤丝毫没有损坏,烧焦的皮肉还竖起没有烧毁的体毛。
      调查人员起初认为汽车的排烟可能带有热力,后来又怀疑有谋杀成分,但都不能解释彼得森死时的情况。 在一宗人体自燃事件中,受害者不止一人,而有六个。以下是1976年12月27日《奈及利亚先驱报》有关该次事件的报道:拉歌斯市一户七口之家,有六个成员烧死的事件……目前已成为最难解答的谜团。
       据昨日的现场调查显示,该木房子中一切物件完好无损,甚至两张棉祷也仍然整齐地铺在两张铁架床上……这场烧死六个人的大火对整个房间似乎无损……但从死者补充焚的严重情况看来,房中物件,包括木墙和屋顶的铁皮,本应荡然无存。 虽然较早时传说,有人乘那家人睡熟时,从窗口泼进汽油,然后点火焚烧,但昨日的调查已证明此一说法不确。
       人体自燃的现象,并不为20世纪科学界所承认,既未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疾病分类法”中,也不是美国或国立医学图书馆生物这与医学图书索引的一个条目。尽管警察、消防员、纵火案专家、验尸官和病理学家提出不少证据,但大多数医生和科学家仍然认为那些看来无容争辩的事例未经彻底调查。
      不过,并非历代的人都拒这种怀疑态度。17和18世纪时,人体自燃现象,特别是发生于酒徒身上的事例,一般视作上帝的惩罚。到了19世纪,由于生物学与化学的进步,研究人员得以从非宗教的角度找寻这些难明火灾的成因。他们提出了更多可能性,包括以下列举的一种或多种的结合。
       * 肠内的气体容易燃烧。 * 尸体产生易燃气体。 * 干草堆及肥料堆产生的热力,足以引起自燃。 * 某些元素或混合物一旦暴露于空气中就会自动着火,如人体元素之一的磷。 * 有些化学品本身并不活跃,但与其他物品混合时会引起爆炸。
       * 某些昆虫和鱼类发光表示可能有内火。 * 人体内所含的大量脂肪是极佳的燃料。 * 静电产生火花,在某种情况下可能引起人体着火。 然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上述各种假设都不是人体自燃的真正成因。1815上时,一位德国化学家已经指出,喝了大量白兰地酒的人即使接近火也不会着火。
      其后在19世纪末期,几位医生曾声称不明白水分含量多而脂肪含量相当少的人体为什么会着火。1905年4月22日,《美国医学》杂志对相信人体自燃的人予以迎头痛击,指出“在全部发表过的人体自燃事件中,几乎半数来自法国这个神经过敏的国家”。 为了验证酒精可使人体变成高度易燃的说法,科学家先把老鼠放在酒精中浸一年,然后点火焚烧。
      结果,老鼠的外皮腾直烈火,皮下外层肌肉也烧焦,但内部组织及器官则依然无损。后来他们又用在酒精中浸了更长时间的博物馆标本作试验,结果也是一样。 消化系统产生的易燃气体的确可能在人体聚积,造成危险,英国有位牧师便受到警告,不可吹熄圣坛的蜡烛,以免呼出的气体着火。
       静电也可能是一个原因。据美国防火协会的防火手册说,人体聚积的静电负荷达数千伏电力可通过头发放出,一般不会造成伤害,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在制造易燃物品的工厂或使用气体麻醉剂的医院手术室中,这种人就可能引起爆炸,但从没有人烧成灰烬而设备无损的先例。
       此外,还有人提出其他的自然因素,其中包括流星、闪电、体内原子爆炸、激光束、微波辐射、商频音响、地磁通量等等,但这些因素如何发挥作用,则未有解释。总之,人体自燃现象直至目前为止仍然是一个谜。

    1***

    2006-11-20 21:57:46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理工学科 相关知识

  • 教育培训
  • 教育考试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