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许可证有哪些审批制度?
动火作业许可证有哪些审批制度?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制度有: (1)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地点、设施所 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一级主管及安全主管审查签字,并报公 司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 位(管理权限的分厂)下属作业区作业长及安全主管审查签字后, 报分厂一级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 三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 位(管理权限的分厂)安全主管审查,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后方可 实施。 (4) 逢节假日、夜班的应急抢修一级动火作业由动火地点、设 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值班作业长或安全主管审查并审核 批准后实施,报送公司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备案。 (5) 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份,安全主管部门、消防主管部门、 动火作业所在单位和动火作业负责人各持一份存查。
答: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为: (1) 动火作业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的动火作业负责人办理。 办证人应按动火作业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 火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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