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工人退休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国家对工人退休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国家对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退休有以下规定:1。工人退休的基本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同时要求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3)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工人退休的特别规定:(1)破产国有企业职工,111 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2)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答:没有更改还是50岁!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