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受赠人(继承人)再转让房产涉税如何计算?
南京受赠人(继承人)再转让房产涉税如何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2、继承房屋产权的子女再次转让房屋时,差额=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财产原值:财产原值=取得房屋产权子女的继承份额+该子女向其他子女支付现金形式补偿款+相关税费;取得房屋产权子女的继承份额=发生继承行为前该房屋购置成本或者建造成本以及相关税费之和×该子女继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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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