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妈妈定期做产前检查的规定是按照胎宝宝发育和母体生理变化特点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查看胎宝宝发育情况和孕妈妈健康状况,以便于早期发现问题,及早纠正和治疗,使孕妈妈和胎宝宝能顺利地度过妊娠期和分娩。
整个妊娠的产前检查一般要求是9 ~ 13次。初次检查一般在怀孕4个月,怀孕4 ~ 7个月内每月检查1次,怀孕8 ~
9个月每2周检查1次,最后1个月每周检查1次;如有异常情况,必须按照医师约定复诊的日期去检查。
定期检查能连续观察各个阶段胎宝宝的发育和孕妈妈身体变化的情况,例如胎宝宝在子宫内生长发育是否正常,孕妈妈营养是否良好等;也可以及时发现孕妈妈常见的并发症,如妊娠高血压、糖尿病、贫血等疾病,以便及时得到治疗,防止疾病向严重阶段发展而影响经阴道分娩。在妊娠期间,胎位也可能发生变化,如果及时发现,就能适时纠正。如果不定期做检查或检查过晚,即使发现不正常的情况,也会因为时间延误而难于或无法纠正。因此,定期做产前检查对顺利分娩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