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即: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以下几方面:(一)股东的人数和资格。我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在我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国有独资公司外,至少要有2个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0个股东。
除国有独资公司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二)公司的资本。1、注册资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即:(1)以生产经营为业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2、出资方式。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多样的。依公司法第24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有:(1)货币;(2)实物;(3)工业产权;(4)非专利技术;(5)土地使用权。
3、出资认缴。由于我国公司法采用资本确定原则,因此,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认缴出资时,必须一次全部缴足,不得分期缴纳。股东如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当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三)公司章程的制定。(四)公司的其他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需要具备上述三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其一、要有公司名称;其二,要有公司的组织机构;其三、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其四,要有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
答:第一、您好,如果您设立公司,按照工商局出具的格式章程填写自然简单明了,但不能体现股东的个人意志,缺乏个性。 第二、“素面朝天”朋友提供的是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您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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