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教:支票背书转让如何计帐
请教一下:如果收到支票后直接背书转让给别人,该如何做帐呢?有没有人遇到过,指点一下吧。在银行帐上能体现出来吗?具体的帐务处理是怎么做的?
是有这种情况出现,如因银行账户查封,收到应收款后想直接支付给应付款单位。 因此直接背书转让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账款--**(应付的单位)最好有收款的收据作附件 贷:应收账款--**(应收的单位) 因背书后由支票签发单位直接划款到收款单位,银行凭据不能体现账务走向。最好复印支票原件作附件。
收到支票后直接背书转让给别人因为没经过银行所以在银行账上是体现不出来的 分录为借:应付账款--**(应付的单位) 贷:应收账款--**(应收的单位)
答:支票不可以连续背书转让。 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过程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背书连续的概念 即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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