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地在辽宁省,请问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朋友交通事故后,被评定为二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地在辽宁省,请问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2011年辽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6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297元/年。
根据最高院人损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你可以自己计算了。 劳动合同、工资表、租房合同、邻居作证等均可以作为证据提供的。
答:提问:朋友多大了? 另:参考楼上的回答。我仅回答多等级伤残系数怎么计算: 关于多等级的伤残赔偿,GB18667-2002在附录B--B.2 "伤残标准"中列出了...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