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为什么要 应当?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请问 为什么要 应当啊
举个例子吧,我叫你去打人,我动手了,你在旁边看,捧场,那你就是从犯,但是你没动手,或者只是拉了一下偏架,我是罪大恶极,你就没那么严重了,那在处罚你的时候,就应该从轻、减轻,这是必须从轻,盲人犯罪,眼睛都不好使了,还瞎搞,从主观上就罪大恶极了,只不过考虑到他们是残疾人,上天已经对他们不公平了,如果有可以原谅的情节,就从轻吧,如果没有,照样追究刑事责任
答: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刑法第37条);2.犯罪较轻的自首犯(刑法第67条);3.非法种植罂栗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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