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集团内部子公司之间的人员调动,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一、可以做借调,就是劳动合同关系仍然放在原单位,社保也在原单位缴纳,但是人在总公司上班,然后总公司向子公司支付社保、工资等各项费用,并通过财务转账。 二、可以指定制度规定集团内部,包括下属子公司的所有员工均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包括总公司几下属分子公司所在地等,这样子就解决了社保转移,公积金转移及劳动合同主体不统一的问题,但是这个需要一套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控体系。 三、直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是之前工作年限公司总部与下属公司之间互认,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次数也互认。
我们也是一家集团公司,通常出现集团内部子公司之间人员调动时,会先办离职再办入职。如果未与新公司签订合同劳动就出现离职情况,应该在调动前所在的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主管部门 变动】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答:其实一般如果是在同一集团内,往往会因为为了防止子公司之间互相抢人,其实是不太会同意员工在子公司之间跳槽的,最好的方式是通过总部申请调动。而且一般是由接收方提出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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