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见死不救的行为立法处罚你赞成吗?
针对“小悦悦”事件
不赞成~~! 法律是道德的补充而不是替代。 道德的沦丧源于法律的不严肃而不是法律的存在。 法律禁暴除恶而不是劝善奖美 道德的丧失应该反思整体的社会行为,不隐恶才能劝善。所以不是人民该如何做的问题。
各位别忘了,在刑法意义上,除了整治惩罚之外,立法尚有立标震慑作用,足以担当伦理道德的外围和辅助手段。 至少在目前的“转型”阶段,中国亟需这一类特别立法来覆盖道德力量所不能触及的社会暗区。这样做,一是实事求是;二是有效发掘法制潜力;三是引导社会理性:少些政治宣传,多些伦理规范。 对一切有利推进社会正义、社会整合和社会秩序,有利防范社会蜕化、社会倾斜和社会不安的立法均无设立禁区的理由。
立法是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强制手段;是必须,但是,不要一出问题就想到立法,更不要以为,立法可以避免一切“坏事”。
不赞成!!!
答:【事件经过】 事件 汕头发生伤医事件 记者24日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委、区政府获悉,23日23时左右,该区大峰医院发生一起伤医事件,造成5名医生不同程度受伤,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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