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点的问题,请大家踊跃回答!
不久前译书一册,属一套丛书之一。书中有这样的句子: “我不能去了,”他说。 (请注意:这句话是一章最末的一句,后面没有任何文字了。) 还有: “如果你想成为社会学家,”他警告说,“必须学会清楚有力地表达。” 书出来的时候,见到这些句子,被改成了: “我去不了了”,戴安说。 和: “如果你想成为社会学家”,他警告说,“必须学会清楚有力地表达。” 第一次发现时还以为自己没有校对出来,大惊。后来再仔细看,全套书类似的地方,半句话的逗号都被改到了外面。问及编辑,编辑回答说是特意改成这样的,我说,这不是改错了嘛?回答:“这个句子意思没完,因此逗号应该在外面。国内的图书历来有两种表示法,一种是你坚持的那样,一种是这样。” 不敢再争辩,但我认为这种改动有问题,因为无论是国内还是外文的,这种标点问题不算复杂的,即使遵循原文,也不应做此改动。 请众位参与评议,哪种表示才是正途。
就我学到的语文知识我认为您的写法是对的。好像所有像样的语法书讲标点的时候也是这么写的,表示话还没有说完。而把逗号放在引号外面显然理解不通嘛。出版社的编辑这样做是不负责的。这种东西是不允许类似“众口铄金”的。
编辑是对的!
编辑改的没有错,应该这样表达。是您的标注标点符号方式有问题。
问:在句子中在WHO前加逗号和不加逗号句子的意思有什么区别?
答:意识上没有多大差别,第二句应该在soccer后再加个逗号,加了逗号后,对who定语从句起强调作用,意思上没有多大变化。详情>>
答:妇曰:“小倩何久不来?”媪云:“殆好至矣。”妇曰:“将无向姥姥有怨言否?”曰:“不闻,但意似蹙蹙。”妇曰:“婢子不宜好相识!”言未已,有一十七八女子来,仿佛艳绝...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