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当患者有损害时,哪些情形可以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 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上述三条只要符合其中一条则认定为有过错。需要说明的是,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除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条件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还要与患者的损害有因果 关系。
答:因下列情形之一给患者造成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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