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赔偿问题
我是河南南阳市方城县的 我们这的土地在2007年 被南水北调工程迁出的农民征收走了 征收价是每亩地人民币14016元 当时人民币14016元是按照2001___2003年的人均收入算的 可是土地是在2006年被征收走的 2004___2006年的人均收入却比2001____2003年的人均收入高一倍多 国家这样算是不是合理 是不是应该按照2004___2006的人均收入算才合理 望回答 谢谢
别想了 没人赔钱 除非 你跟有关人员比较熟悉 要不 做梦也没人给你钱
答:第一类“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其户口一直未迁出农村并非由于自身意愿原因,而是由于以往的户籍制度实行的城乡分割二元结构制,大多数出嫁女想要将户口迁往城市是十分困难...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