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结婚需要哪些登记材料?
南宁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需要哪些登记材料?
一份, 南宁市居民身份证 一份, 南宁市居民本人常住户口簿(其中“婚姻状况”应当与本人情况一致;当事人是离婚或者丧偶的,应写明"离婚"或"丧偶")。 一份,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一份, 复印件(A4纸):护照有本人照片页,盖有最近一次入境印章页(长住内地的有效签证章页)。 一份, 当事人提交3张大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光面合影照片。 一份, 本人的有效护照。
答:序号材料名称份数1南宁市居民身份证12南宁市居民本人常住户口簿(其中“婚姻状况”应当与本人情况一致;当事人是离婚或者丧偶的,应写明"离婚"或"丧偶")。13居住...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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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的步骤如下:①民主提案。提案分集体提案和个人提案2种。集体提案由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进村入户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 求村民意见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