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你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就不能提取公积金了,这个政策不知道是否全国统一呀,我知道的是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大概是以下三种:第一发生住房消费,第二装修,第三退休离职、移居等。所以你公积金贷款后完全可以拿着相关材料提取公积金。同时你的第二个问题就回答了,既然已经发生了住房消费,那么还清后依然可以提取呀。 你应该核实你的第一个问题,我认为应该能做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和房屋的开发商咨询,看看他们的项目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以及是否与代办公司,据我所知,一般开发商都和这些公司及律师有合作。 程序一般都是固定规定的,现给你参考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证明 3首付款发票 4房屋买卖合同 5学历证明 6职称证明 7借款申请表(到公积金管理部领取|) 8个人信用评估报告(管理部领取) 9抵押物评估报告 10售房人银行开户情况 11单位售房实施方案及售房请示 14当地房改办的批复 15收入证明。以上肯定不足,且各地要求不一。仅供参考
1、省级以下都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垂直管理的; 2、中央级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但日常工作是由建设部代管的,公积金政策是由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制订的。同时这几个部门还组成了公积金管理联席会议来解决重大问题。
等额本金的话就是银行所谓的递减的还款方式,每期偿还的金额不一样,要自己留心存多少钱进去,总利息支出较少。这种还款方式开始的时候偿还的金额较大,以后慢慢渐少。 等额本息就好理解啦,每期偿还的本金跟利息已经按贷款年限平均算好,每个月扣款前往银行账户里存固定数额的钱就好啦。每个月都还一样多,直到结清。
新《公司法》实施之前,以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于法律上并无障碍。新《公司法》实施之后,资本公积金不可以弥补亏损。但可以转增股本、向股东分配利润、扩大公司经营。
1。开发商给你办理产权是否进入程序,如已进入程序,不可改名。 2。你的房已经一手交易完毕,你再卖出应是二手房,应进行二手交易。 3。如开发商同意改名,把钱收回即可。
如果是在已经有了产权证的前提下(即你买的是现房或二手房) 第一,还清贷款 第二,解除抵押 第三,出售
你的意思应该是共同还贷。只需要签定一个共同还贷承诺书就可以了。如果说做共有那么,没有必要了,因为夫妻一方购房在法律上已经是共有了。而贷款额度是由一个人确定的,所以能贷多少看你的资质了
公积金可以用来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 购房、装修、大病、退休、身故都可以提取,如果多次购房或装修的话也可以反复提取账户余额; 即使使用后单位也不应该终止交存,直至退休
当然,只要有了两证可以提取。因为已经满足了发生住房消费的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第一,最主要的是利率不同。这是对老百姓最大的实惠。今年调整完之后,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上是4.59%,商业贷款是5.751%(6.39%优惠以后) 第二,贷款对象不一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管理中心系统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商业贷款没有这个限制。 第三,贷款额度不一样。商业贷款现行的额度一般最高是房屋价值的80%,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现在一般到90%-95%。 第四。两者采用的担保方式不同。商业贷款一般采用在房产抵押登记前由开发商或担保公司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在抵押后采用抵押的担保方式。公积金担保方式是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所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五,其中两者的费用不同以及贷款限额不同,公积金现在一般最高是40万,而商业贷款没有。还有一些保险的不同
能贷多少款,和每个月缴费数关系不大,和实际累计缴费有直接的关系。最多是实际缴费的10倍。 打95533,按你的住房公积金卡卡号,能查询你实际累计缴费数。
只要你有公积金,并且夫妻双方都没用过,你就可以用,不给用你可以告他的. 没有80多平米,而且有公积金的人,其实是条件最好的了. 费用为抵押的公证费加手续费,顶多200-300.但有的城市要交贷款保险钱,一般为1000-2000居多
按照政策规定,缴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是劳动者所应享受的合法权益,均不受户口所在地(不管农村、城镇户口)影响,你应该咨询一下当地的房地产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登陆网站。必要情况下,可向主管部门申诉要求公司办理住房公积金。
可以申请把公积金提取出来买房,贷款时只能用商贷了,因为你所买 的房子和你的公积金不在同一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规定的,公积金只能在本市用于货款。所以你想在外地买房只能申请出公积金了,而不内它贷款。
首先是两者的区别 第一,最主要的是利率不同。这是对老百姓最大的实惠。今年调整完之后,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上是4.59%,商业贷款是5.751%(6.39%优惠以后) 第二,贷款对象不一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管理中心系统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商业贷款没有这个限制。 第三,贷款额度不一样。商业贷款现行的额度一般最高是房屋价值的80%,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现在一般到90%-95%。 第四。两者采用的担保方式不同。商业贷款一般采用在房产抵押登记前由开发商或担保公司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在抵押后采用抵押的担保方式。公积金担保方式是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所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五,其中两者的费用不同以及贷款限额不同,公积金现在一般最高是40万,而商业贷款没有。还有一些保险的不同 其次是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首先要和房屋的开发商咨询,看看他们的项目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以及是否与代办公司,据我所知,一般开发商都和这些公司及律师有合作。 程序一般都是固定规定的,现给你参考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证明 3首付款发票 4房屋买卖合同 5学历证明 6职称证明 7借款申请表(到公积金管理部领取|) 8个人信用评估报告(管理部领取) 9抵押物评估报告 10售房人银行开户情况 11单位售房实施方案及售房请示 14当地房改办的批复 15收入证明。以上肯定不足,且各地要求不一。仅供参考 商业贷款的要求比较简单了,主要有: 本人真实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收入证明以及到银行签一些资料
我现在要买一处朋友的集资房,要求一次性付清26万,我没那么多钱而且又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条件不符合)想问一下有没有其他方式可以贷款. 有,把这套房子作为二手房转让做商业贷款. 我现有一处住房能否进行抵押? 可以做贷款 怎样贷款划得来? 用你朋友的房子做商业住房贷款最合算,因为此种贷款利率最低且可以分月还.而做消费贷款不但利率高很多,而且一年就要\还一次息,第二年续贷或还本,压力相对较大.
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信息表示:2006年从5月8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其中,5年(含)以下贷款由之前的3.96%调高至4.14%,5年以上贷款由之前的4.41%调整至4.59%。
苏州的房价很高,具体原因有很多: 第一:最重要的是温州炒房团的功劳,他们到了那里,那里的房价都要高许多。 第二:苏州有钱的大老板比较多,特别是外地的大老板,外国人在苏州定居的很多,他们可都是有钱的主啊。 老实说苏州本地人并不怎么有钱的,有钱的是苏州政府,穷了老百姓,富了当官的,社会真的是太不公平了,XDJM你们的观点如何啊,有同感吗?
根据你当地的房管局的评估价格定的 如果你是和卖方协商好的,只要双方都愿意那就可以成交. 这个还要看你的楼层6楼和1楼的价格绝对是不一样的
各地的房价相差很大,按揭一般至少要3成首付,有的要5成,弊端就是利息支出太多,总的利息有时几乎占房款的1/3或者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08号 2006-07-18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青海、宁夏、新疆、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青岛、宁波、厦门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后,根据我国经济形势发展需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对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做了具体规定。目前,在征收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中,各地又反映出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为完善制度,加强征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二、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一)房屋原值具体为: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 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二)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三)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 (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本条规定自2006年8月1日起执行。 三、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四、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6号)的规定。为方便出售住房的个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加强税收征管,主管税务机关要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个人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与转让环节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一并办理;地方税务机关暂没有条件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的,应委托契税征收部门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税收。 五、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有关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确保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六、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住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收取、退还和有关管理工作。要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81号)要求,按规定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专户,为缴纳纳税保证金的纳税人建立档案,加强对纳税保证金信息的采集、比对、审核;向纳税人宣传解释纳税保证金的征收、退还政策及程序;认真做好纳税保证金退还事宜,符合条件的确保及时办理。 七、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宣传和落实有关税收政策,维护纳税人的各项合法权益。一是要持续、广泛地宣传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加强对纳税人和征收人员如何缴纳住房交易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辅导;二是要加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中介机构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协税护税作用,促使其协助纳税人准确计算税款;三是严格执行住房交易所得的减免税条件和审批程序,明确纳税人应报送的有关资料,做好涉税资料审查鉴定工作;四是对于符合减免税政策的个人住房交易所得,要及时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契税,印花税等所有费用加起来不到2.3% 注意房产证只要工本费300左右. 他妈妈的你被骗了. 我买的时候也上当拉
五四广场附近的房子大约是10000元/平,整个市南区的新房没有掉下8000的,2手放一般都是7000左右,市北、四方区的一般新房是6000多元,二手房一般为5000——6000元,里藏大约是4000元,城阳、开发区的新房也是在4000元以上。青岛的房价比起3年前已经翻了一翻了。大多数老百姓买不起房子了,即使贷款首付也拿不出。
经济中心地段很好的楼盘8000-15000/平米 一般市中心较好的地段的房价是6000-8000左右/平米 离中心远一点的中等地段房价3000-4500左右/平米 再偏一点靠近郊了的房价2000-2800/平米
先要搞清楚2点:1、开发商承诺六楼顶上有20多平方米的跃层可使用是否写进了书面合同或协议?2、如果写进了书面合同,合同中对违约是怎样规定责任的?如果你和开发商没有就六楼顶上有20多平方米的跃层写进书面合同,那么你没有书证,很难要求赔偿?即使有,而没有就违约如何进行处罚,那么你最多拿回多收的钱和利息。如果在书面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和违约责任,就按合同办!
其实我推荐你去郊区的繁华地带买,那里的价格大约在4500-6000之间,条件非常不错,比城区差不了多少,有的地方甚至比城区还要强,楼主你是准备做二手房的生意吗? 做二手房地产也不要忽略郊区的 繁华地带,那里才是真正的宝藏啊!北京毕竟还有一部分不是很富裕的人士,他们可能会选择郊区的繁华地带,那种应该是你最好的选择,我知道的郊区有很多地方也是相当牛气的,他们的繁华地带不比城区差,而且物业费也是你要考虑的啊,买的起房子,交不起物业那样就说不过去了!
目前暂时是一个比较稳定的时期,可能有小幅的下降,但到后面肯定还要涨的.价值规律的作用是无法取代的
我国房价泡沫严重 国内房价趋势是我个人认为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会慢慢的涨! 房价一旦跌那麽所带来的联所反映 如何解决?! 政府的宏观调控只能起房价慢慢上涨。 其实买不了房,也无所谓!租一个好一点的也可以过一辈子! 贷款买还要还银行利息。。不都一样吗?
在北京本地的银行就可以办理买房贷款。价钱主要看你要买的地段、是否为新房、以及新房的种类了。北京的南北、东西的房价是有一定差异的。就你说的情况,商品房来说最贵的要90-100W,便宜的也要60W。二手房要便宜一些,40W应该可以拿下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