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在质量保修期内,有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外,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你可以在你们当地的一些房产信息发布 交易的网上发布自己的房子的信息啊 没必要去中介的 在介绍中详细的介绍一下自己的房子 尤其是优势 优点 留下你的联系方式 相信会有很多人会对你的房子感兴趣的
王立宏律师答:你的问题关键要看未按期办理入住手续是谁的责任造成。如果是由于不具备入住条件未办理入住,则你不用承担三年的物业费。如果是由于你单方面的原因未办理入住手续,则你应该补交三年的物业费。
王立宏律师答:应该先进行验房再办理各种入住手续。
李玲律师:就您所述的情况来看,房屋在层高方面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因为房屋内部的分割是装修的行为,但请核实开发商的房屋交付状况与其合同约定状况或是其承诺或宣传的状况的不符之处,核实后可以要求开发商整改并赔偿相应损失.
应该你到现在也没有交清所有房款吧。 如果交清房款,应该立刻拿到合同的。否则房产公司确实有较大责任 但是,应该你交的是定金,那么也许交房前才签合同,这也确实有可能
到质量监督局,请他们进行检测,然后会给你出具证明.如果真有问题,可以拿证明向施工方索赔.
程程说得对,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这代表土地己经抵押给银行啦!!如果土地使用证迟迟拿不下来,小心变成烂尾楼,这年头开发商为了赚钱这种骗子太多了,真是防不慎防,所以买房最好到一些有规模的最好是以前开发过房产的楼盘购买,才有安保性!!
提供的信息太少,无法回答这样的比较复杂的问题。孟律师的回答很中肯
一次性交了全款可以自己办,直接到房管局办就行了。但好象不是很快,我的从递资料到拿到房产证用了差不多半年。具体时间和开发商递交项目资料的速度有关。
我的意见是开发商不能以你未交多出来的房屋面积的价款为理由,拒绝为你办理房产证,因办证是开发商需履行的义务,但如果按合同约定多出来的房屋面积价款应由你支付的话,你也应缴纳该款项,你可以跟开发商协商看如何交纳款项和办证,真的协商不成的,只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办证义务和支付迟延办证的违约金,但可能开发商会反诉要求你承担多出面积的房价款。
其实在冬季交收的新楼只需把屋内的门窗打开一段时间(半个月至一个月左右), 尽可能让屋内空气流通就已经足够了. 其实物业公司这样的要求(必须交纳采暖费),本人就觉得很不合理.
我现在也是为这件事情发愁,打过几个电话但说法不一。个人认为物业费要交采暖费可不交,可物业说,不用也要交,后来才知道物业和供热单位有协议并且在暖气费中有提成。如果再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我还是决定不交暖气费,如果供暖公司答复也是一样不使用也要交费的话,我就等着他们以欠费的名义停止给我供暖。这效果对咱来说是一样(没交暖气费),对供暖公司来说就不一样了,他们既没收到暖气费也浪费他们的能源。在供暖协议里写到:如住户不能按时交纳采暖费,供暖公司有权停止供暖。(我正等着呢!)
我个人觉得首先要请他办理完房产证、土地证后交易才有所保障。有了房屋必须具备的有效证件后,您如果能一次付款手续就比较简单,签好买卖合同,办好公证,交款,房产过户,房子就是您的了。如果您要按揭就要请中介帮您完成了。当然您全权委托的一定要是个有良好信誉的中介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说句实在话,发生这样的事,这里面行政主管部门有严重的违规操作,导致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个中缘由一目了然。告行政主管部门则属行政诉讼,虽然行政诉讼由行政主管部门举证,但你要明确一点,那就是: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所以建议你在房开商违约这一块下手比较合适(民事诉讼)。虽然取证困难了点,但民事诉讼胜算的比例要比行政诉讼高的多。 具体怎么打,那得看相关的材料了。 呵呵~ 附:多看点《土法》《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城市规划法》,对你会有帮助的。
如他们真的做了,他们已构成“商业欺诈”行为。你不用怕,立即可以去当地“消协”投诉或去人民法院告他们“商业欺诈”! 你可以告诉他们,你可以告诉他们你的这个想法。
首先他房手续不全,就不能要。把你的房子卖了还不退你钱,他又错了。你的退房申请怎么写的?别有漏洞就好,去告他!!
这叫转按揭,一般在国外允许,国内银行不同意的,可以问问银行是否可以,否则要先还上贷款才可以转让,已经贷款肯定在房管局登记了,在没办产权证前叫做更名,手续费不高的。只要在房管局的登记部门更名,登记成你的名字就受法律保护了。
国家不是已经禁止期房交易吗,存在着非法集资的影子
合同条款不能抵触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找律师与开发商协商,让其认定此条款无效。如协商不成,可提请诉讼要求法院认定其条款无效。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应以延期交房计算违约金。
是惠州哪里的楼? 这个问题有点专业,虽然我是学法律的,也不敢贸然解答,你再去法律板块发一个吧,那里有不少专家。 不要心急,总会有解决的办法的。
土地的挂牌交易,即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交易条件在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公告,并接受交易申请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的,应公告最低交易价和其他交易条件。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 公告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能否成交:(一)若在规定期限内只有一个申请人,且报价高于最低交易价,并符合其它交易条件的,则此次交易成交;(二)在规定期限内有二个以上申请人的,允许多次报价,土地使用权应由出价高者获得。报价相同的,由在先报价者获得;(三)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人,或者只有一个申请人但报价低于最低交易价或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委托人可调整最低交易价,重新委托交易中心交易。 报价以报价单为准。成交后,由委托人与买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由交易中心鉴证。 申请人挂牌交易所公告的最低交易价由委托人决定,但该最低交易价不得低于应补交地价、应缴纳税费及应付交易服务费用之和。
有的地方允许在通过验收之后就可以交房,虽然道路没有修好,但水、电、暖、燃气必须符合合同的约定。
关键是开发商通知你交房的时间,而不是你收房的时间,如果开发商早在采暖期之前就已经通知你收房而你没有去收,这样你应该缴纳全部的采暖费。如果开发商在采暖期已经过了很多天才通知你收房,就应该在采暖费中扣除实际没有使用的金额。
你决定分期付可以的,不是属于违约且无权收回定金(2万元),只是一次性付款所享受的价格优惠要取消
1,施工面积 这个词有点含糊,说得不严谨.一定要解释,就是正在施工的建筑面积,也就是在建工程面积. 2.竣工面积 这个词没有歧议,就是已建成完工的面积. 3.建筑面积 对住宅(其它建筑也一样)而言,就是包括墙体在内的面积.怎样计算建筑面积,国家有规定. 4.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除去墙体所占的面积. 对住宅来说,使用面积/建筑面积,这个数叫"K值".一般是在0.75左右.
可以,不过转贷款有的地方不能办。 你可以卖给一次性付款的买主,到时让他帮你到银行把购房合同解押出来就可以办理买卖公证和全权委托了。 也可让买主续你的按揭,对你是没有什么风险的(买方不按时交月供的话会影响你在银行的信誉,到时你要再向银行贷款就不能再贷了),不过对买方风险很大。不是很专业希望能帮得上你!
未来北京房价的涨幅目前众说纷纭,有很大一部分都持观望态度,现在是否买,我个人认为还要根据你自己的需要,如果你现在没有房子住那就买,如果投资你可以在看看。2008年是已批但未建设的项目就不许建了,但正在建的项目可以继续建。土地具有稀缺性,也具有唯一性,建议还是自己斟酌。
可以贷款,原则上银行要监管资金用途,必须用于建设资金,实际上开发商可以支配。
封顶是指主体结构完工,后续还有安装工程(内外墙粉刷、水电管线、门窗、暖气等等);而竣工是该楼已完成所有工程和配套,具备入住条件。所以两者绝对不能等同。 至于分户验收表,我不太明白,我这里没有。希望其他朋友补充。
只是知道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能判断房产是否存在问题。 使用公积金贷款是购房人的正当权利
原则上师不太好的,经常将卫生间关门即可
楼上的空调漏水是相邻关系,你可以通过和楼上的业主沟通、向物管投诉等途径解决。
首先,在物业公司在维修期间,搞清楚窗台渗水的原因。是外窗台高于内窗,导致雨水倒灌;还是外墙有问题?如果是工程质量问题,可与物业协商,有针对性的根治。
洋人街的建筑不能作为城市建筑的参考样本,那是一个狂欢搞怪的地方,大可以一笑而过。
容易引起夫妻之间同床异梦,口舌是非,主女主人妇科容易出问题,男主人容易破财。最好把镜子挪开,不要对着床头。
床的摆放,最简单办法,把周围方位,分两组,南、北、东、东南是一组;西、西北、东北、西南是一组;然后站在卧室中间,看房门在那个方位,现场把床放在”跟门一组“的方位即可。如卧室门在东南,床摆设在正西,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