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我想你说的是垡头那的华侨城吧?我认为价格高点,因为临近他的翠城经济适用房才3180元/平方米。那儿的交通不是很方便,远离市区,除非你有车,或者你不用到市区来上班,要知道东四环有时也是很堵的。至于房子本身嘛,一期先入住的都是回迁户,也就是那几座高板,有现房的是余下的两座高塔,不过分摊系数较大。当然,二期我看好像也快封顶了。不过总体来说我觉得外装前房子看上去很糙,至于户型嘛,一般吧。听说开发商是个南方的房地产公司。
住房公积金是不问缴费年限的,只问缴费余额,你出国工作期间,账户是保存的,回来后仍然可以续缴.
不是很轻松,银行为了控制金融风险现在对于贷款的审核比较严格。 此外,个人直接到银行办理贷款,就是所谓的“直客式”住房抵押贷款,银行是不受理的,银行会要求你找一家中介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来办理
公积金在购买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很多二手房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困难重重。主要是因为公积金的房款周期太长,很多时候要在房产过户之后1~3个月原来的业主才能拿到全部出售所得。所以业主拒绝买方作公积金的例子屡见不鲜。 你也可以在买方之后申请支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对居民的一种房产福利,过去我国一直是“实物分房”,就是直接分配房产到职工名下,自从取消实物分房改为货币分房之后,住房公积金就应运而生,他就是货币分房的一种形式。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存大部分,如果当职工购房时,选择按揭的,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水平比商业贷款低不少,如果不需要按揭的,那么凭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就可以提取公积金,装修也可以支取公积金。
可以如此操作。因为国内银行现在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转按揭业务。很多有担保资格的经纪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就开展了类似我爱我家这样的业务。
这种办法是可行的。 但是你不用把全部款项一次给付我爱我家,而是只将提前还款的那一部分提前给付就可以,剩余部分在过户当天给付。 我爱我家的操作周期有点长,一般情况下,原来的业主只要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那么到了还款日交付款项之后几个工作日房产就可以解除抵押,对于处于按揭中的房产很多都是这样操作的,谁让国内的银行没有真正意义的“转按揭”业务呢。
在开发商取得的预售房销售许可证等正规手续,同时开发商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后.它所销售的期房才能审请公积金贷款.
看您的经济实力去决定. 2年,总的还款要比10年的少许多. 但,月供要多.因此短期的压力要比10年的要大.
现在有公积金转贷款业务,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在正常还款一年以后,其剩余的贷款额度附合您公积金可贷金额,且公积金正常缴费一年内未支取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办理公积金转贷款业务.目前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推出此项业务,广受大众欢迎.必竟可以省不少利息,至于外地是否开展了此项业务不是太清楚,我想规矩应该各地是一样的.
在大连可以,但是 第一,不许把第一次借款还上 第二,个人最高贷款15万元,夫妻双方最高28万元,第二次最高贷款额为个人或夫妻最高贷款额减第一次贷款额!
毛坯房和精装房交费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是在价格上单价在9432元以下的房屋,契税可以剪半收1。5%,公共维修基金2%,加一起是总房价的3。5%。在加上要预收物业费3个月,还有一些什么抵押登记费什么的也就是一两千元,(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多少钱买的),6%不知道是什么费用如果是9432以上买的契税3%加上维修基金2%也差不多6%
应该办产权证之前交,入住时交是不合理的也是违反规定的。
户口转出某城市,可以销户当地公积金帐户。
如果是国管的,国家有规定要求在15个工作日到账,如果不是就不好说了,要看你的贷款银行的审批速度,一般要一个月左右的。如果你现在买的房子已经是现房了,那么开发商会在确认你的贷款到账后的一周内书面通知你正式办理入住手续。
北京都是由政府设立大型污水处理厂,有的小区有中水回用,用于绿化,一般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这种情况很常见,应该是合理的!因为他的房价是市场价位,并将该房子所产生的房租开具发票上税了,所以说没问题!
其实主要看你租赁的合同里面有否规定不能转租(或转租需要房东同意)以及是否只允许你一个人,而不允许与别人合租。其实一般租赁合同是不会规定只允许你一个人住的,你可以私下找合租伙伴,并跟她协商好,跟房东说是你的亲戚或好友来此借住一段时间就走,只要你按时付房租,房东一般情况下是会允许的。 另外既然已经签了一年的合同了,最好办法是通过网站或媒体作宣传,找人续租,让你解约了。不过一般押金为月租金或两个月租金,如果不多钱,还不够抵付房租的话,还是忍一忍不要算了,毕竟没想清楚就签合同是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
买二手房干啥! 如果是90年代的二手房.品质、室内结构都不如意.没有时代感。 近五年的二手房吧、价位与新房差不离。 所以我建议买新房、重庆均价3000元(套内面积)。近几年也不会上涨很多、大约3-5/100吧。
1、谁出钱?卖给谁?都不好办; 2、信贷、税收作用有限,关键是土地扩大供应就对了。 3、影响政绩的事情,当地政府不会支持; 4、经济规律不要人为干预; 5、要制定相应的制度; 6、对的。 这些调控措施由于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利益,因此肯定执行不好。关键的一条就是扩大土地供应,允许开发商之间竞争,当供应和需求相适应或者供过于求时,价格必然下降,这就是经济规律。可是由于地方政府追求土地的高收益,在土地招拍挂时必然出价高者中标,政府乐歪了,不可能放弃嘴边的肥肉。而且每一块拍出的天价土地,周边的地主统统乐歪了,他们有了指标,即使原来便宜拿的土地,楼房建成后的价格也要向这个指标看齐,从而带动周边一个区域的房价大大上涨。
房子不是黄金,即使黄金也要跌价,香港,日本经济泡沫房产暴跌一半,人家是真正市场化,中国房价一跌立刻有人跳出来叫喊,为什么,因为触及到某些人的利益,任志强语出惊人房地产就该暴利,尽管百姓叫苦不迭,然而有些人的话一句顶一万句,房价高低不由百姓来定,所谓上涨按市场规律,下跌有政策保护!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房产上涨背后是土地上涨,有力拉动GDP,有利于形象工程,有力提高政绩,焉能不涨!当初股市60倍市梦率,闽东电力更报出80倍的天价,泡沫明显,某些人却瞪着眼说很正常,结果如何,房产上涨背后是土地上涨,有力拉动GDP,有利于形象工程,有力提高政绩,焉能不涨!然而房价有其自身的规律不是那个人所能掌控的,围湖造田终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水皮先生说好;该跌的,早晚要跌,股市如此,房市也如此
请问徐东华专家:房屋评估指导价是否合法,如急于将房产出手转现,愿意以低于市场价的价位转让,这是产权人的权利,房地局有何权利不办理过户交易!
根据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第四章 成果管理 第十六条房产测绘成果包括:房产簿册、房产数据和房产图集等。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房产测绘成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鉴定。 第十八条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等房产管理的房产测绘成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房产测绘成果纳入房产档案统一管理。 也就是说。房屋面积通过实际测量后不管是预测还是实测。都要被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进行确权才是最终认定的面积。 你所说的是开发商仍以预测面积作为合同面积,办完手续收房时再出具实测面积,造成房价增加,是否合理这个问题。从道义上来讲开发商是有欺骗的行为,但是从法律上来讲并没有对这方面的相关法律文件。面积结果只有在最终确权的时候才能认定。
是的虚高。 前三天我看了一套私人房子,价格还合理,准备买。给老板说回家商量一下再来。 今天我打电话问她,叫她把我上次那套留到,我星期天来付订金。她骗我说这几天看房的人很多,那套有人订了,看其他几套吧,还说那套人家比我多拿20元/平方。 于是我不相信,换了一人用另个电话打去,她说还有,没人订,但价钱比我那天谈的价多了80元/套 黑呀! 我放弃,不谈了,她又叫我过去说,电话上说不清楚。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天真认为 房子是用来住的?在今天地球的某个地 方成了用来拉动GDP的工具!!!!!大大增加税收的工具,为提升GDP 做出突出贡献,房产成为拉动地球某个地方经济第一生产力的工具!! 大搞住房超前的工具,大幅提升城市形象招商引资的政绩的工具, 我只想说再多的发明一旦失去国人住的功用, 一切功用都等于零!!!!!!!!